基本上若真是那位馬6車主所為....那真的非常過份...就不客氣的糾出他吧~~
樓主開BMW休旅車的.是我的話在路上實在懶得跟這種人一般見識.
何況他這樣搞~是你損失大還是他損失大.
有時在路上總是會遇到敢死隊~就是開爛車加上又很兇....
衡量一下吧~人家是爛車一台不怕撞....不管怎樣自己的時間成本總是比較珍貴吧~
在尖峰時間車多擁擠~遇到這類搶快搶道的~
想想互不相讓或是與他搞對立到最後誰損失較大.........
還是閒閒沒事有的是時間精神跟他耗在這種鳥事上面
我想他也不怕你在他車上寫幹~但是你的車被他寫幹我想處理起來一定比較麻煩吧....
小事搞成大事..跟這種人一般見識就是會弄成這樣........誰得不償失呢?
有時,在路上展現一下風度.人家也許會慚愧自己的莽撞.......

對了記者大人快來唷!
最好是照以下:
1993年9月18日在新加坡一個豪華住宅區的車輛,連續兩週被發現被塗污,新加坡警方便派人埋伏,終於在10月6日發現了一位塗鴉者便予逮捕,犯人為16歲就讀美國學校的香港人徐志豪(譯音),徐犯被帶至警局經過長達七個小時的訊問,終於供出了其他的共犯同學。次日早晨,警方帶著嫌犯到美國學校指認其他共犯,當場由課堂中拉出五名共犯,其中包括一位18歲的美國人麥可‧費,警察隨即到麥可‧費的家中進行搜索,查獲了兩個計程車用「不載客」的告示牌、一個「嚴禁吸煙」的告示牌、及「此處不通」和一些類似掛於公共場所的告示牌,麥可‧費供稱這是同學偷來並轉贈給他的,然麥可‧費仍被控五十三項罪刑,共四五四件塗鴉行為,1994年3月4日麥可‧費被判處四個月徒刑、三千五百元新幣之罰金及六下鞭刑,而麥可‧費的上訴亦隨即被駁回而確定,由於麥可‧費是美國青年,因此引起美國媒體的聲援,參議院並通過決議要求美國政府阻止新加坡的執行,柯林頓總統也呼籲新加坡總統王鼎昌能赦免麥可‧費,但新加坡政府堅持司法獨立及法律尊嚴,依舊執行,但赦免二下鞭刑,共執行四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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