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mer002 wrote:
我不屬於誰. 我也沒...(恕刪)
那我會覺得你想太多了。你似乎處處心機算盡,連PO文也可以連結至想打擊Mazda,若Mazda的危機處理很好,那又怎會讓變成這樣呢?
任何人PO文都有目的,就像你PO文也是有目的,要是沒目的就不會有PO文這個舉動,難不成你是無意識下PO文章嗎?
與其質疑消費者,還不如質疑業代,就算事主是奧客好了,業代難道就有權力代表公司跟人嗆聲嗎?簡單說,公司請你是來擴展業務,不是要你來得罪客人,況且事主提出的要求絲毫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就算他態度沒有很好,但要求卻是非常至情至理(主管+藥膏很過份嗎?)。
反觀業代,你認為他們的行為至情至理,是符合一個業代應該要有的行為嗎?這樣就很容易說出誰對誰錯了!!就算事主是奧客,只要公司沒有下達嗆聲令,小小員工憑什麼跟客人為敵?
我並不是說員工就不是人,而是你是在領公司薪水,你不能踰越自己的本份!!是非對錯是由公司認定,不是一個小小員工就能夠主觀認定客人對錯!!公司要聘請的是眼裡有「公司」兩字而不是眼裡只有「自己」的人。
DACport, ATH-A900X Ltd, Philips X1, DT880/600, HD650, IE8, SCL5, SE420, GR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