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17

2011世貿車展 馬自達賞車 務請配戴安全帽 以策安全~不再更新


Bimmer002 wrote:
還真不好意思. 我在...(恕刪)

證據?
沒證據的話很多網友也能說他們的心神在當時與樓主同在XDXD


今天只有樓主有證據證明有人K到她的頭然後被態度惡劣的說要不要來打架

沒人說樓主態度好,
但態度不好不代表你可以K人的頭,堵人在密閉空間裡說要出去幹一架,然後號召朋友在FB上,一下罵人家詐財一下罵人家被打死好(有圖片有影片)
又看了一次影片實在很誇張耶

對拉 是都有再道歉 快變成道歉哥了~~


可是這樣的情況的道歉我相信沒人可以接受啦

一個道歉 一個幫忙diss板主 誰要接受阿??


來了喔 影片裡面 3分20秒出現了

板主不好意思喔 沒有面速力達姆 但是有傻傻分不清楚的經理來了~~

看不懂這位經理出現做什麼~~


叫客人滾出去 那位請經理來的業務還在後面偷笑 4分20秒

奇怪耶~~~這什麼樣的經理啊!!!!!

在旁邊看業務diss客人喔!?



真想對那個經理講 如果我是那個經理的日本長官一定賞他一句 ~~~ 何考えとるんじゃ!!



最好是有傳到日本那邊啦!! 真的是愈看愈!!!!!!!!

小魚111 wrote:
現在有好幾位自稱在現...(恕刪)



我不屬於誰. 我也沒開過這牌的車. 這家的車好不好,我沒興趣.


我也不認為他是在抹黑. 但是他是有用意地發文.

受害者自己通常也會以無辜的姿態博取同情. 這我沒意見.

但是他的文很容易引發讀的人(不在場的人)的共鳴. 也沒錯.

所以會有人自然地去說不會考慮這家的產品.

這就是我覺得他這發文的用意所在.

他在現場那樣的行為和在這邊發言很明顯讓我不以為然. 所以我會有那樣的發言. 就這樣而已.


Bimmer002 wrote:
還真不好意思. 我在現場. 你有嗎?


那太好了,鄉民們也覺得前半段敲頭道歉的部分沒有公正的第三方來證明。

既然您在現場,可否就大大地、暢快地、不藏私地,客觀地,公布前半段事情的始末?

順便留下足以證明您身分的資料及聯絡方式以供記者朋友及未來可能上法庭時法官的查證?

拜託您了,我們也不想冤枉好人!

seireimai wrote:
那太好了,鄉民們也覺...(恕刪)


在同意不過了+1

Bimmer002 wrote:
我不屬於誰. 我也沒開過這牌的車. 這家的車好不好,我沒興趣.


我也不認為他是在抹黑. 但是他是有用意地發文.

受害者自己通常也會以無辜的姿態博取同情. 這我沒意見.

但是他的文很容易引發讀的人(不在場的人)的共鳴. 也沒錯.

所以會有人自然地去說不會考慮這家的產品.

這就是我覺得他這發文的用意所在.

他在現場那樣的行為和在這邊發言很明顯讓我不以為然. 所以我會有那樣的發言. 就這樣而已....(恕刪)


第三位真的是台灣之光

另類的想法是他真的很有種,奇杷一位

可以通知CNN嗎

seireimai wrote:
那太好了,鄉民們也覺...(恕刪)


不了. 這種混水, 我沒興趣.

我只是看到新聞報導, 覺得很誇張. 來01看到這發文跟現場看到的部分不同, 覺得不可思議.

只能說事實通常都不是我們一般像的那樣. 就這樣.
Bimmer002 wrote:
我不屬於誰. 我也沒...(恕刪)


那我會覺得你想太多了。你似乎處處心機算盡,連PO文也可以連結至想打擊Mazda,若Mazda的危機處理很好,那又怎會讓變成這樣呢?

任何人PO文都有目的,就像你PO文也是有目的,要是沒目的就不會有PO文這個舉動,難不成你是無意識下PO文章嗎?

與其質疑消費者,還不如質疑業代,就算事主是奧客好了,業代難道就有權力代表公司跟人嗆聲嗎?簡單說,公司請你是來擴展業務,不是要你來得罪客人,況且事主提出的要求絲毫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就算他態度沒有很好,但要求卻是非常至情至理(主管+藥膏很過份嗎?)。

反觀業代,你認為他們的行為至情至理,是符合一個業代應該要有的行為嗎?這樣就很容易說出誰對誰錯了!!就算事主是奧客,只要公司沒有下達嗆聲令,小小員工憑什麼跟客人為敵?

我並不是說員工就不是人,而是你是在領公司薪水,你不能踰越自己的本份!!是非對錯是由公司認定,不是一個小小員工就能夠主觀認定客人對錯!!公司要聘請的是眼裡有「公司」兩字而不是眼裡只有「自己」的人。
DACport, ATH-A900X Ltd, Philips X1, DT880/600, HD650, IE8, SCL5, SE420, GR07

Bimmer002 wrote:
不了. 這種混水, ...(恕刪)

請問你看到的現場業務很客氣? 但影片顯示是進後台的…
那不就是指業代人前手牽手 人後下毒手?

Bimmer002 wrote:
不了. 這種混水, 我沒興趣.

我只是看到新聞報導, 覺得很誇張. 來01看到這發文跟現場看到的部分不同, 覺得不可思議.

只能說事實通常都不是我們一般像的那樣. 就這樣.


很可惜喔,自從您發文就已經淌了這渾水。

鄉民朋友們都知道事實不一定如想像的一樣,所以才強烈需要知道事實的人來佐證啊!

結果您上來說句:跟現場事實不同,這邊發文都不可思議的話之後。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疑問。

這樣子放完砲就以為比較公正清高嗎?
  • 13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