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2:今晚(20:00)接到交警承辦人員謝警官的來電!其詢問肇事的車主是否有跟我聯繫上?因那位車主已到案說明並坦承所為無誤!我說近日來都沒有接到他的來電!於是謝警官留下肇事者的資料及聯絡方式,後續若有民事求償可以向其申請調閱相關的事証!而我的損失目前就是保險自付額的部分(原廠估價單)及愛駒受傷的不捨心痛,透過搜尋已知道對方的身分及其在內湖做甚麼生意!(做生意不就是要懂得和氣生財嗎?)個人還是給願意給年輕人一個自省的機會,再等他的回應態度會是如何處置!我要的就一個道歉及該負應負的責任!
李吐兔大大謝謝您的支持!雖然警方已通知他要負責處理,但是已過了好幾天了怕他貴人多忘事,就善意的在網拍上留言板提醒他:X店長不好意思向貴店反應一個無關產品的問題!就是今年3月14日(六)下午在好市多停車場發生的事情希望您還記得,期待您後續處理的方式?這樣是否有用?就請大家拭目以待(若有不妥之處也請指教)!待續~~
李吐兔 wrote:網拍的店長@@希望...(恕刪) ME TOO~~~做生意的人其誠信比產品的好壞還要重要才對!!!所以也在該店官網之提供意見中反應(如附照片):有機會一定要去貴店品嘗美食才行,只是之前要向X店長反應一個無關產品的問題!是有關於今年3月14日在內湖好市多停車場的一件事故,希望您還記得!期盼您的後續處理!~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即勉勵吾人犯了錯應勇於認錯,並將此錯誤視為人格上一大污點,竭盡能力洗刷此污點,如此才是知恥知病的最高表現。
jerrylai0208 wrote:方便公布或私訊對方...(恕刪) 謝謝大大您的支持!其實有店家對我而言比較好,因為不至於會跑掉!只是要看對方的處理態度為何了?!倘若真的是那麼的不負責任的話,在請鄉民們來做一個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