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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記錄器真的很重要...我沒裝遇到了才知道1/21更新

fet662020 wrote:
事發經過=我行經此路段~未跨越黃線~遇前方100公尺對方與我同向行進

行進至該路口前約10公尺(此時對方約在我右前方3公尺)~

對方未打方向燈無預警忽然左轉要轉進去巷子裡~如圖一(事後得知對方住巷子裡)

我反應不及急向左拉(都閃到對向車道了~這大概是我這輩子方向盤轉最快的一次)

還是無法閃過去~車頭右前方四方之一處(這是我自己量過車頭)撞擊對方停下來

地面無煞車痕跡~(注意看那是電線桿電線的陰影)


以這種時速, 這種距離(3公尺), 要讓您車子直挺挺彎到逆向, 應該...不太可能
兩造一定有人沒陳述事實
個人覺得啦
1.速度不只40or50
2.看你的車頭的停放位置不像是閃他的車,
因為閃車你的車頭應該是斜一邊的
3.所以我猜測應該是逆向要超轎車,而沒看到被超的車前有機車要左轉,就給他噴上去了= =




這條路我也常開,小路多!有時路上根本什麼都沒有!有時就會偷偷跑出來!依樓主車子撞成這樣子看來有可能是飛行高度太低,且要降落時路面未清空才會這樣子
每次看到寫wellcome to taiwan,
都覺得蠻幼稚的~
奇怪,重複發文了,自刪,
請見下兩層
無照駕駛要負的只有行政責任

也就是一張6000元的罰單

但不影響他的路權

所以對方無照駕駛這一點對於樓主來說

並沒有什麼幫助...
ricksu wrote:
所以現在你的論點在於違規/犯法
酒駕是犯法,無照駕駛是違規,而違規不會被抓去關頂多罰錢了事
所以延伸來說正常駕駛人如是撞死無照駕駛的人是犯法(過失致死罪)
意思是這樣嗎?看來是的...(恕刪)


我的重點在於,肇事責任在於有無侵犯到別人的路權,跟是不是故意有關,
就這樣,

若有行人在你"前面"違規橫越馬路,有看到,仍然要讓他過,不可說路人侵犯到你的路權了,就可開車故意去撞他
對方既然無照駕駛就態度強硬一點,堅決不賠對方,而且要記得向對方求償
以下是小弟的不負責言論。切勿見怪

以開版的版主所言,有看見他在你右前方處,這應該是屬於未注意車前狀況
而機車與汽車行駛在無分隔快慢車道之車道時,機車應靠右行駛,是否有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
則有待警方認定,再者,汽機車要轉彎時,應讓後方直行車先行通過,
初判出來的話,機車應該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而開版的版主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疑似超速行駛

不過以圖來看,你的車是不是有移動過,不然為何你說的有轉方向盤而車子的輪胎並沒有轉向

車子停放的位置是發生事故時所停的位置嗎?還是有移動過,這很重要

再來筆錄所說,你是先轉方向盤並不是先踩剎車,再轉方向盤,檢察官要起訴的話
可能會用應注意需注意而未注意起訴你過失傷害。

再來無照駕駛跟肇責並無直接關係,發生事故是以交通事故處理法來處理,無照駕駛屬於行政法部份,頂多你可以
要求警方開紅單給他。

畢竟筆錄各說各話,現場跡證是不會騙人的。後續就留待警方的處理囉。
再給樓主一個良心的建議

不要以為有第三責任險就萬無一失

不要天真的認為保險公司是跟你站在同一邊的

保險公司能少賠就少賠~!!

最多幫你民事的部分

形事的部分不會理你喔~!

就算被判一個月~~那也不關保險公司的事

所以~~~!!!

push保險公司向對方談和解~

盡量在調解會上就用錢解決掉~~~

保險公司通常都會龜龜毛毛的~~對方要10萬,保險只賠5萬~等等

真的就需要當事人用心喬了~~


親身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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