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部商業司跟車主們的檸檬車法意見表達會中,聽聞車主說交通部贊成的檸檬車法版本為2年、3萬8千公里且有發公文給車主,但是經濟部商業司卻表示他們完全不知情,也沒收到公文。 究竟是交通部習慣性的打假球敷衍車主? 還是經濟部故意視而不見? 交通部為什麼公文正、副本都沒有給經濟部商業司或行政院消保處?還是覺得形式上敷衍車主就好?
Chen5719 wrote:聽聞車主說交通部贊成的檸檬車法版本為2年、3萬8千公里且有發公文給車主,但是經濟部商業司卻表示他們完全不知情,也沒收到公文。 意思就是交通部尚未發函給經濟部去擬定修改條文部會之間的溝通一直都拖泥帶水,甚至不會去雞婆干涉彼此事務,這個長年以來都這樣,你去鄉鎮公所/區公所辦理事情就可以明白。很難理解嗎?你應該要去問立法委員在哪?交通部與經濟部的委員會的所有成員。
aaronsehi wrote:看來是互踢皮球,幫翻...(恕刪) 正解,就是「我同意我贊同!但權責在經濟部!」交通部與經濟部互屬平行單位,無隸屬關係,就算交通部發文轉知經濟部,經濟部也應該只是打打官腔、說聲謝謝,找個理由回應(通常是程序問題、辦法仍在研議中等等)直接投書行政院or立委最快!
clement_26 wrote:那要相信你的話?拖字...(恕刪) 大選快到了,我怎能得罪財團,那我的政治獻金從哪來?白花花的銀子吶,君不見我黨員哪個不是油滿腸肥的出門帶300萬現金跟民眾帶300元一樣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