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接到業務來電真是氣炸了
小弟是4月下單CX5汽油旗艦的準車主,約載交車時間為10月
因為日本原廠MRCC組件缺貨
居然想出一個天才方法:"限時"推出風格旗艦版
也就是拿掉MRCC的閹割版,以後也不會再賣這個版本
用這種方式來舒緩組件缺貨的壓力也是說得過去
好,那交期呢?
"如果是這台,就保證能在10月底交車"
所以原本契約寫的交期呢?
缺料交不了車就耍無賴,反正不缺件了才能交給你?!
真是氣壞了!
北達!沒有車交就不要接單!
上次CX-5二代群組內的律師貼給我的
他說依據消保法沒有所謂{預訂交期}
一定要把{交車日期}寫得清清楚楚
如果只有{預訂交車日}而沒有{交車日}
則{預訂交車日}就視為是{交車日}
如果沒有依照交車日交車就是違約
然後他說其實合約內很多條款顯失公平(連結文件內不得記載的第八點)
所以消費者可以依民法求償
建議樓主先去找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
馬自達一收到消保官的函馬上就會聯絡你
上次聽話試了一次 效果好到下巴都掉下來了
現在在等七月底交期一到就解約 然後拿走馬自達答應的補償就轉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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