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CX-3 訂交車心得

小弟在北部今年四月下訂,七月份交車,原本業務承諾六月初可交車,
但因日本船期延遲及交車數量縮減,導致又多等一個多月。
針對此事也跟業務交涉,看得出來業務有些無奈,因台馬未與
日馬積極處理船運及訂單數量變動的問題,台馬也不願出面解決,
任由業務自行想辦法哄客戶。

跟台馬主管也反映過此事,並建議台馬內部要有訂單追蹤機制,
而不是每天只看日報的訂車數量,全省各訂單的交車順序仍亂七八糟。
針對日馬擅自調整出口台馬各車型數量,也應該有所限制,而不是
日馬隨時可調整,台灣已下訂的訂單只能延後交車。
不過台馬主管也只是虛應故事,並沒有想解決此現象。

有鑑於此,建議各位大大下訂馬自達時,請業務於訂單契約上
寫明交車日期,並訂定延遲交車的罰則,藉此改變台馬管理階層
的擺爛心態。

在汽車訂購合約書中預定交車日此欄,台馬業務可能會寫依配車、
訂車三個月內等模糊的文字表示,希望台馬應該要載明日期區間,
例: 訂購日 2016.12.7 預定交車日 2017.2.7~2017.2.14

--- --- 原訂單契約相關條款 --- ---
汽車訂購合約書背面條文
四、契約履行
(一) 出賣人逾本契約書約定交車日期未交付車輛,經買受人以
書面催告後30日內仍未履行者,買受人得解除本訂購合約,
並請求出賣人返還已付訂金及出賣人受領訂今之日起至返還日止
依法訂年利率計算之利息。
--- --- 原訂單契約相關條款 --- ---

上述契約條文保障若延遲交車超過30日,台馬必須退還訂金並加計
期間訂金利息,買受人可取消訂單。
相信各位大大應該仍希望交車,故可再加註延遲交車的罰則,
以保障自身權益。
例如依比例補償車險保費、牌照/燃料稅、增加附件項目等。

以上心得提供參考~
2016-12-07 18: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交車心得

v168v wrote:
小弟在北部今年四月下...(恕刪)


今年年初我們也預訂了一部CX-5,結果訂完後完全得不到交期的確切回覆,空等了近兩個月後直接取消訂單買別家的車。
v168v wrote:
小弟在北部今年四月...(恕刪)



交車日期只能大約.無法百分百確定.

尤其許多變數還不是小小的業務人員可以決定的.

如果這麼急著用車卻也無法給予更多寬限期的話.

建議直接買國產車.很快就可以交車了~!!!
都這麼久了還沒交車?現在庫存一堆還特價出清,你應該也拿到車了吧?

我當初六月訂七月就通知有車了,但我領八月的車
買國產車吧~~~~隨時有車

最近還推出吸菸塔,有4000台到年底爆量供應,不怕你不買,只怕你錢不夠...
7月已經交車,到了12月還有甚麼爭執嗎?
重點1:不照預定期交車,也沒人會有事!~

重點2:台馬現在就是搞賣方市場,反正不願意就是訂金全退掰掰... 下一位!~

結論就系,看馬車能熱到幾時就可能回到比較“正常”的買賣方平衡市場,或是說看它牌車款幾時可以逆轉強鴨馬車目前的聲勢~




v168v wrote: 小弟在北部今年四月下...(恕刪)

v168v wrote:
小弟在北部今年四月...(恕刪)


擺爛態度真的不可取
就是其他車商的賣價太高, 才會顯現馬家的價值,

所以也不怕沒訂單吧 這樣的確不太好,

不要把好好的一把好牌給打輸了.

心理覺得馬家對台灣消費者真的貢獻很大, 能忍耐的就買,

不能忍的就換別家. 如果沒有馬家, 其他車商也不可能有現在的

安全配備齊全與較合理的價格出現. 是我, 我會給馬家多一點支持.




我了解業務人員的難處,但台馬管理階層應該正視這個問題。

台馬管理階層感覺就是仗著馬自達車好賣,

才會忽視與買車客戶承諾的重要性。

況且汽車訂購合約有明訂逾期交車違約條款,

台馬與買車客戶確認好交車日期,

就應該履行其義務,而不是違約了再來退訂金。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