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5日09:06
有車主投訴,今年7月底他將購入才一年半的MAZDA 3轎車,開回馬自達苗栗頭份廠進行保養,不料技師在更換變速箱油時,當場目擊技師將兩罐機油加入變速箱中,他趕緊向技師反映,雖對方立刻將機油排掉後,以兩瓶變速箱油沖洗,但他仍擔心愛車變速箱因此受損。
車主說,事後向原廠提出將變速箱的保固期限由3年10萬公里,延長至7年或15萬公里的補償,但調解兩個月後,業者僅願將保固期限延長至6年13萬公里,且須簽下保密協議書,令他無法接受,抱怨「真的很沒有誠意!」
對此,台灣馬自達公關坦承,當初進行保養作業時,的確發生人為疏失,此案目前已與車主達成協調,雙方完成和解,事後也已加強人員檢討及教育訓練,對此感到抱歉。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高景崇指出,變速箱油與機油同屬潤滑作用,主要是號數及黏稠度上的差異,若不慎在變速箱內誤加入機油,在車輛未發動行駛的狀態下將變速箱清洗乾淨,應不至於造成損壞,但原廠技師發生如此缺失,確實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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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蘋果了..
PS:MAZDA這顆變速箱是不需要換變速箱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