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買全新Mazda車系
有人用過舊車換新車折五萬貨物稅的嗎?
他們會現折五萬嗎?
還是要等政府機關審核過了才會匯款五萬給你?
有別款車商似乎會現折
Mazda車商不曉得能不能現折五萬
本局新聞稿
舊車報廢或出口,可減徵新車貨物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於105年1月8日起生效,5年內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之出廠6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5萬元;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每輛定額減徵4,000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欲將舊車報廢換購新車適用定額減徵貨物稅者,不論是先報廢後買車,或是先買車後報廢,均可適用,應符合條件及需具備之證明文件請參閱附表。
該局舉例,甲君於101年5月1日購買車齡10年之中古車1部,後因不堪使用,若於105年2月1日完成報廢,並取得廢車回收管制單及汽車異動登記書,其同一戶籍之連襟(二親等內親屬)乙君於105年5月1日購買新車1部並新領牌照完成時,即符合舊車報廢換購新車適用定額減徵貨物稅之條件,可請新車經銷商協助辦理減徵新車貨物稅5萬元。
該局呼籲,舊車之報廢日期必須介於105年1月8日至110年1月7日內,且新車之新領牌照登記日與中古車之報廢日必須在6個月內,否則無減徵貨物稅之適用,民眾如有換車需求者,應檢視有無符合中古車報廢換購新車適用該定額減徵之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三科張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10)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