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尾門框與保桿間距(都可看到內鐵保麗龍

清楚看出尾門也承受撞擊後的力道

尾門把整個被擠壓變形

備胎室也"激凸"

尾門框飾條也遭殃

保桿上倒車雷達"中出"

保桿"撕裂傷"

保麗龍滴加

左後輪內規版龜裂

初估的報價單

先說明我的愛車是MAZDA Premacy,第一次站到國道上的感覺真是奇妙,也希望不要在有下一次,這次發生的原因是被後車追撞,當晚的返鄉車潮也是相當多,在前方擁擠的車陣,我也一樣的跟著準備排在長長的車陣隊伍,在我正準備切入中線時,還來不及撥方向燈時,這時遲那時快從後方傳來一聲"碰",此時的我心都涼了一半,該不會輪到我吧~果不其然被後車給撞上來了,雙方下車,我也沒空去理會對方是何方神聖,自往車尾看去,遠遠只聽到對方嚷嚷的說"要不要去路邊橋,看多少修理費我賠給你就是了",基於我被沒有錯的原則下,我還是堅持請國道警察作筆錄並記錄車禍現場,果然對方並無攜帶駕照/行照(其中一項),難怪想私下搓湯圓搓搓就算了,真是好哩家在~~
做完筆錄想說應該是卸下心中一塊石頭,肇事對方也同意處理負責後續賠賞問題,結果竟是麻煩的開始
總結幾件事想詢問各位網友的看法,也希望各位網友能多多提供寶貴的意見,讓整個事情有更客觀的處理方式
1.因在筆錄上有記錄後座乘客有受傷的情況,是否可提出賠賞?還是可提出刑事傷害罪?對方只有強制險....
2.對方提出把受傷的車輛交給他遠在台北朋友在"現X"的車廠做維修,零件也會是馬自達原廠件,換是各位網友妳能接受這樣的方式嗎? 我堅持在我居住地的馬自達原廠修有錯嗎?
3.原廠的修理方式都是以新品做替換,這樣有錯嗎? 如是各位妳能接受對方給你用修的或是補的嗎?
4.直到現在一星期對方只通過兩通電話,對於要處理維修後續事情感覺像是在逃避,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逼對方出面趕快解決呢?
5.原廠這樣的報價算貴嗎?
最後我只能說~現在欠錢的說話比誰都大聲........
如有後續發展,會立即更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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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也持續與對方提出解決的方式,但礙於對方擺爛推拖,遲遲無法有個圓滿的結果,且對方的態度越來越軟土深掘,吃人夠夠,想說看我們斯文人應該不敢有太大的作為,也擺明妳不會去告,但我真的要告訴妳-"我真的提告了".........
在剛開始的過程中,我就先提供原廠的報價,對方基於原廠的報價太高,不願接受這報價,當下我也告知,我所找的原廠報價如你不能接受,我也可以接受對方自行找的車廠,只要是馬自達原廠,我都可以接受,並無強人所難,畢竟事情解決才是重點,但最後還是談判破裂,因為他覺得真有撞得這麼嚴重嗎?怎麼什麼東西都要換新的.....但前提是這都是原廠報的,如妳有疑問應該是你跟原廠談阿,對方連車子都沒看過一眼,對方怎能評估車子撞的嚴重性呢?
再來,他也提出他朋友的車廠修車試試看,當時我方希望能解決是最好,所以索性將車開到他朋友所待的"現X"車廠,畢竟由他的朋友來看車撞的嚴重性再來評估,起碼有個客觀性的決定,但最終結果還是破裂.......對方提出不開發票,不提供零件供我方鑑定是否為原廠,也不提供修復項目供日後驗車使用,說到這難道大家都不會覺得這擺明就是要自己搞嘛~我們盡量的以圓事為前提,但對方根本就是敷衍的態度,在數度的談話當中,對方也數度的掛電話,實在是孰可忍孰不可忍,我已經浪費很多時間再對於這樣的社會X類,對於他的這種態度,我也覺得不希望再姑息,所以我也確定要提告了。
不過有些疑問還是希望板上的神人可以提供一些客觀的指教
因為提告是我朋友,因為是當天的後座乘客,也於筆錄上做記錄有些許撞傷,當天也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所以我朋友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如罪名成立,對方希望和解,是否可以要求一些精神賠賞,這需要由法院來認定金額嗎? 另外,我雖不是告訴人,但我的車子因為被撞,導致無法使用,上班通勤的費用,也可以提出嗎?我有收據可以佐證,最後,這提告的結果勝數大嗎? 我知道上法院是條漫長的路,但我覺得不能姑息養奸,尤其是這樣的人,也許最後換來的只是一張紙,也希望能給對方記取教訓,先這樣囉~
如有後續發展,會繼續PO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