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四個月的新車在八月底的時候愛車被10噸以上營業用大卡車倒車撞到後肇事逃逸(基於善根,我寧願相信他真的沒感覺到撞到東西),引擎蓋被撞凹一個洞,大燈也擦傷~還好當時有記車牌,後來報警警察到場做丈量做筆錄,長這麼大第一次坐在警車內居然是為了發生這種鳥事......

隨即打電話給當時買車的業務,電話打了將近五通才接

業務當時回覆那就只好先報出險,隔天業務表示因為他跟當時交車的保養廠內的技師處的不是很好所以建議我去他認識的其他保養廠(也是原廠)做維修,如果我堅持要在交車時的保養廠做維修,業務隨即表示那要我自己去跟保養廠的技師求情,聽到這我就一肚子火

當時保乙式保險費他在收抽佣他在抽結果出事情他要我自己去求情.....會不會太扯~
現在警察發函來要我與對方都要到案說明,很擔心對方要是死都不承認我又能怎樣.....

給大家一個建議,以後買車險自己做功課自己保,不然就是找認識的承保我覺得對自己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