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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置很重要之兇手被我找到啦!!!!!!

經過調閱監視器逐一過濾鎖定三個嫌疑犯!嫌犯一為三x牌的車已被我找到車主,而且我很肯定一定就是他,但經確認後發現!唉不是他耶!!!!歹勢!歹勢(大哥不好意思)很糗!
嫌犯二為TO牌的車經過再三比對及10個見義勇為的路人鄰居見證後,我知道了一定不會錯,立即找到該車主的電話撥通確認後,突破他的心防~~~沒錯小白馬就是他殺的~~~老天終於還小白馬一個公道了,明天就要回去原廠洗澡了~出來後又是一匹好馬!!!!!!感謝大家喜悅的心情與各位大大共同分享
停車位置很重要之兇手被我找到啦!!!!!!
2010-02-01 18:2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停車位置 兇手
肇事逃逸可以告他喔!
會被抓去關喔!

真是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阿! 恭喜捏!
馬不是它殺的...

原來是TO牌的車主肇事逃逸呀

說不定他回你是因為不小心多加腳踏墊暴衝誤撞小馬


純喫茶 小ID wrote:
肇事逃逸可以告他喔!
會被抓去關喔!

你的觀念錯誤

只要沒有傷到人 就不構成肇事逃逸

只有民事賠償的問題
amuroray1982 wrote:
你的觀念錯誤只要沒有...(恕刪)


你的觀念才錯誤

這當然是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一定要有人受傷才算是錯的

雖然沒人受傷 但依法一樣可處以罰鍰

並且吊扣駕照1~3個月
題外話
那個馬三5D的照片怎麼那麼像五代三門喜美
在這裡發文真麻煩,只說你的想法人家說你嘴砲鍵盤俠,附上證明人家說你炫富?!
driftman wrote:
你的觀念才錯誤這當然...(恕刪)


你說的是罰款並吊扣駕照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2條
刑法185-4條所定義的肇事逃逸並不一樣
若無人傷亡並不構成刑法上的肇事逃逸
你先搞清楚肇事逃逸再來否定別人吧...
你們二個都對吧
依刑法當然罰不到,但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就可以罰鍰並吊扣駕照
這種車主實在是$#%@

之前車車半夜停在外面也被A到過

但停到外面
又沒監視器
只能認衰~

請對方賠償考漆相關費用吧。
婚禮寫真紀錄攝影輯 http://www.wretch.cc/blog/arei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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