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業務員詐騙,請教責任歸屬?

小弟五月在bmw民生店購車120d,遭該員以假帳號詐騙匯入的尾款(總價的九成),先前訂約已付一成,該業務已經落跑不見踨影,總公司竟以冷處理的態度,還要本人再付三分之一尾款才能領車,請問大大這樣合理嗎?消費者真的這麼弱勢嗎?附註:本人不僅提告,連帶也致函德國總廠要個合理的交代!
2008-09-05 23:32 發佈
哇塞這...有請樓下繼續

會不會太惡質也太誇張了阿
你應該去問律師,而不是來這裡問

或者可以到ptt去問(免費的)

這裡是嘴炮多的地方(01特產之一)
基本上公司的訂單都會註明匯款帳號/戶名等資料,並且將有利賣方的條款密密麻麻的另在下面或背面。

再加上代理商強而有力的律師團,這場官司不好打!如果代理商無意和解,只有爆料尋求媒體聲援。基本上,BMW廣告量不像TOYOTA那麼大,對媒體的壓制力也沒那麼強,有機會見版面。
我覺得業務員代表的就是公司,經銷商應該是要負責才對

這是我個人的認知啦,不知各位覺得如何
業務員代表公司
叫消費者自己負責
真的是太離譜了

這樣簡直一點保障都沒有
jamesyangyang wrote:
我覺得業務員代表的就...(恕刪)


業務員在離職前與客戶進行的交涉應該都是代表公司,如果匯錢給業代時他已離職那就有爭議,若尚未離職那是公司的管理問題,公司理當負起責任,現在股市大跌,買車交款應格外小心,據我所知這種不肖業代比比皆是,不可不加以防範。
可以透漏一下是哪位業代嗎?
大大訂車時有沒有拿到x德制式的契約書? 上面的匯款號碼跟你實際匯的號碼是不一樣的嗎?
業務代表公司~~
公司要在要求付款是不行的~
看該業務哪時候離職(取得他的薪資餉條)
跟自己的匯款資料~~
如果他未離職就付款那麼是公司要負責追討
公司沒收到錢他家的事對外還是要給你車
(公司還要客戶吸收1/3尾款真的很不應該)

如果已經離職的話請公司協助辦理尋人
對該業務提出侵佔,詐騙(叫bmw公司也順便告他妨礙名譽)
先把基本的證據找一找吧
祝大大可以圓滿落幕

現在還可以做多少瘋狂的事~~~~
感謝各位大大的加油與鼓勵,貼上此文的用意主要是希望提醒買車人士睜大眼睛注意即便是購買新車而且是大品牌大公司的車商,更要注意自身的權利,因為他們挾著龐大資源及背景,壓制單薄的消費者,尤其是在台灣這麼不重視消費者權益的國家,如能藉由本人個案血淋淋的活教材,喚醒業者,企業體的公義良知及消費者意識抬頭,那也就值得了!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