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在尚德買G22不過我是買別人退訂的現車整體還是看業代的素質我可能剛好遇到很好的業代所以購車都很順利且折扣合理其實你會站不住腳的地方在於合約沒有寫明折10萬講白了總價也是低於243萬(還是有優惠並沒有所謂真正超訂價的問題
買首發版雖然送配備但則扣一般都比較少且有很多不確定性B業務因為買車業績沒有當然在配備上要賺一手我也是在尚德買車第一次保養就被接待登載不實問LINE群組才知道有一句口頭禪買車在尚德保養去依德確實我買X5折扣很好但保養服務真的是掉漆了以後保養都要去依德況且離我家也近只要10分鐘去尚德要30分鐘
ct0109 wrote:我也是在尚德買G22...(恕刪) 謝謝前輩意見,當時簽定契約時、我唯一的疑慮也是為何不把折扣寫上去,業代說因為他們公司針對訂購契約書有一些填寫的規定,暗示我無法明寫在上面,但折扣的問題都有私訊佐証,請我放心。另外,依據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所以契約上寫明不非唯一要件,何況我還有對話的折扣擷圖,在法律上應該不用太過擔心會有爭議。
kl600209 wrote:謝謝前輩意見,當時簽...(恕刪) 內文看來就只是人的問題(業代),加上自己經驗上比較不夠!隔熱紙的問題,實務上 也有遇過比這更糟糕的業代….(抓包還惱怒的)都有過你要用那些條文去處理這事 沒有不行,但是某種程度也只是在找自己麻煩、把簡單的事給復雜化!沒有指責什麼的意思不要誤會,只是建議!
kl600209 wrote:另外,依據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所以契約上寫明不非唯一要件 民法這條是民國初時,立法者原本認為口頭成立契約為原則,書面成立為例外但實務上根本沒人敢只用口頭定契約所以久而久之反而顛倒過來變成書面成立契約為原則這在民事訴訟上也是這樣認定當然,有錄音錄影的話另當別論所以你契約上還是要有寫明,才比較容易立足對話折扣的截圖倒是可以當成一個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