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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事件 真相還原 判決結果公布

前言:

管理員及各位網友,大家好:

我是依德銷售顧問劉家任,一年前的今天(2013.03.12),我在Mobile01 BMW討論版無端遭網友VexZau貼文誹謗,文章標題「交手經驗分享~請小心帳號「好運男人」這個BMW的業務」,該起事件喧騰一時,輿論對我個人以及我服務的依德股份有限公司施加了極大的壓力。為了自清,我採取了法律行動,案經提告之後,歷經將近一年的偵察及審判過程,法院終於抓出了藏鏡人,並給予法律的制裁。

很遺憾的是,這名藏鏡人竟是一位備受傳頌推崇的同業。

對於判決的結果,我不能接受,但選擇不再上訴;因為我並不是要這位同業遭受特別嚴重的懲罰,只是希望能使對方心生警惕,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這個行業:你可以偽裝成消費者,在版面上放神單、放天價、釣魚,這是你的經營手法,但是絕對不能用公然誹謗的惡劣手段來打壓你的同業。

這起事件,不單是一位豪華進口車業務員,詆毀同業的法律案件;它更是一件典型的網路犯罪判決範例,在類似案件日益增多的當下,值得所有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可以為所欲為」的使用者們引以為鑑。

網友的意見,我不一定會回應,但是對於所有一年前及一年後關注此事的熱心網友以及客戶們,我表達由衷的感謝!

依德 劉家任
2014.03.12

裁判書查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判決類別:刑事
判決字號:103年審簡字第35號

圖檔下載:

原始貼文




起訴書頁面1




起訴書頁面2






起訴書頁面3





判決書頁面1




判決書頁面2






判決書頁面3






判決書頁面4





判決書頁面5
2014-03-12 13:06 發佈
真是太好了!好人終得勝利!
因為這01版上真的有很多人喜歡指名道姓的直接打出人家帳號來批評、辱罵,
前幾天我才在另一篇文章被一個鍵盤手打出我的帳號來罵我,
他這個鍵盤手好歹也用引言比較恰當,真是沒教養!
我也來收集資料已備不需。
恭喜版主!
邪不勝正.
對於遭同業攻擊. 可能是台灣的賣車環境使然.
最後.
祝版主好運大開!!
也謝謝你給這些在網路上的蟑螂上了一課!!
看來之前很多義氣相挺的網友,這次真的一起被打臉了!
銷售競爭是常態,只希望是有個公平正義的環境,而不是用這種方式。
版大為了自身清白的努力,給你
哇! 雖然只判毀謗罪(毀謗內容瞎掰的有點好笑)成立處拘役伍拾日 !!你指稱的業代又創了一個記錄囉!只是這個記錄不太光采!!
但接下來我可能會更吃驚的是 汎德總公司對這件事及對這位業代的處理態度!!


其實在這版上 不論是買方賣方 某種程度上 都是心理上的凌虐
若持買天下第一神單 或特定業代一直持貶低或醜化同伴 BMW同業而削價競爭的心態
即使經過漫長的議價 成交後蜜月期都不會太長 一有問題就各分東西簡直就像怨偶一般
有那一品牌汽車版 像BMW版討論價格的文章多又雜亂 探討車子本質問題文章確是九牛一毛
這全是台灣總代理汎德的區域售價規範缺乏嚴謹的設計 而且又縱容各經銷商之間的《惡性》價格競爭

你們這些買賣雙方也只得繼續這樣的戲碼囉!
易科罰金才5萬就OK?

看來冒名胡謅,誹謗的代價還真的不高..

真正有殺傷力的是撕破假面具

56GY wrote:
易科罰金才5萬就OK...(恕刪)

怕的是雖然被撕破了假面具
再戴一頂罷了 還是有人會上勾!
恭喜你 正義終於得以伸張...

被同業且同品牌體系的人士攻擊 你們簡董一定氣死了...
我是業務 wrote:
但接下來我可能會更吃驚的是 汎德總公司對這件事及對這位業代的處理態度!!..(恕刪)


看了判決書原文,管他黑貓白貓,車賣得多就是好貓 ...
Allen-K wrote:
看了判決書原文,才知...(恕刪)

哈!你的意思是更生人業代 依舊在體系內活動
我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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