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北上剛過仁德休息區一點點那裡被拍了車尾寫真,因為前方一片空蕩無車不小心腳重了點,發現時已煞車不及,瞄了一下表速約在140km/hr出頭,我也不知那段速限是100km/hr還是110km/hr,不知這樣會噴掉多少小朋友?好像一個月後才會收到是嗎?煩請解惑,感謝!題外話:聽說有些機子會沒放底片,這是真的嗎?(自我安慰中,不過現在還有底片這種東西嗎?)
不知這樣會噴掉多少小朋友?==>在高速公路超速二,三十公里通常只罰三千元若超速六十公里以上則罰六千到二萬四千元不等好像一個月後才會收到是嗎?==>不一定聽說有些機子會沒放底片,這是真的嗎?(自我安慰中,不過現在還有底片這種東西嗎?)==>有沒放底片的但很少底片終將被淘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一項第一款: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二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2012/5/7補充:一般道路超速的行情價現行規定超速未滿20公里罰1200至2000元,滿20未滿40公里罰1400至2300元,滿40未滿60公里罰1600至2400元,滿60公里以上罰6000元至2萬4000元。(新聞標題:紅燈右轉罰7200元? 警:謠言啦!)
風之網 wrote:收到了!結果是150...(恕刪) 現行的國道超速消費金額如下:超速未滿20公里罰3000元。超速滿20公里未滿40公里罰3500元。超速滿40公里未滿60公里罰5000元。 <----- 您落在這裡(剛好滿40公里)超速滿60公里未滿80公里罰8000元。超速滿80公里未滿100公里罰12000元。超速滿100公里以上罰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