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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2011-05-18 05:58
保留原文,其他細節補述刪除...
既沒超速又沒阻擋,當然是守法的四條人命!
由北往南走,即將通過的路口前有綠色變電箱,而綠色變電箱擋住的角度,就是剛駛離醫院的救護車開始鳴笛的位置,也就是"聽到警笛聲,但無法判斷救護車方向"的原因.走出綠色變電箱擋住的死角,見到救護車開始緊急煞車而後停在路口,這段過程和諸位口中的處理方式有什麼不同?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麻煩救護車駕駛在闖紅燈的同時,也能注意其他守法用路人的安全"這句話只是提醒而已,每天進出頻繁的你們,大概也知道變電箱是死角位置.
至於 BMW,那是車主與車主閒聊的話題,因為鄰居車主的使用經驗,BMW 在緊急狀態的處理上,會比過去使用的 XXXX 帶給她更多信心....
那句"差點被撞到",形容詞罷了!

2011-05-18 16:40
咦!還沒散場啊!電影 The End 後的隱藏畫面也都放完了啊!
想再看續集,要等到新學期的哲學系新教材---終於證實哲學家的智商 130 理論:他說智商 130 以上的人,對越簡單的文字理解力,常會有智商 70 的反應.
忘了講,今天有段時間"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6.05.15) 第129條"是熱門搜尋...
至於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二款"都是講同向車道的救護車.
還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民國 100 年 04 月 14 日新版本,第四章,第一百零一條:六、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一、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二、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以禮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所以我才好意提醒救護車駕駛員...出事了,責任釐不清哪!因為該規則完全未規範側向來車避讓方式(只規範同向車輛避讓方式).
關燈了.....

2011-05-19 15:13
第二天,影片上映前,來一段新片預告...
7-11 場景前---救護車剛離開醫院,會在這開始鳴笛...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載著三個小孩的媽媽,從這裡聽到警笛聲...救護車在哪裡?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哦!在那裡!趕快煞車...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沒打滑,還好!
一個熱心鄰居的檢討!
"一台以 50km/h 即將通過綠燈路口的車輛,突然聽到警笛聲就立刻緊急煞車",這句台詞明明在 2011-05-15 13:29 已經寫過了呀!
"提醒救護車駕駛員,闖紅燈之餘也留意一下用路人的安全",這用路人的定義當然也寫過,包含綠燈走斑馬線的行人.都要撞到行人了,才開警笛...
預告片最後景象---好多要你靠路邊停的人+好多罵你不禮讓的人+好多想像自己家人在救護車上的人.
有沒有人去想到---萬一綠燈時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是自己的小孩!死的好!因為你穿了 BMW 的 T 恤.
PS.真的沒有續集了...電影原著讓你看不懂,拍成電影還是讓你看不懂,只能勸導演還是拍廣告片,因為製造話題功力實在驚人!只是人氣依舊未破"4/24 NISSAN GTR 台中市政店賞車活動....不好的經驗..."的近期紀錄...

唉!很多人都只會想像躺在救護車上的是自己親友,我想像的是救護車駕駛人是自己親友...又沒領多少錢,萬一新聞的主角又是你們...

救護車時速飆到100公里趕著救人,卻在路口直撞龜速老公車,救人不成反造成2死,救護車司機指公車沒禮讓他,公車司機則怪罪車內學生太吵,沒聽到警笛,屏東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各判2名司機1年、1年2月。

台南縣去年9月,傳出救護車載著輕傷的婦人送醫,但半途闖紅燈被撞翻,結果75歲老婦人,反而傷重死亡!現在檢方以當時救護車沒注意行車安全為由,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救護車駕駛!

彰化發生一起救護車與貨車相撞的意外,一輛救護車載著昏迷指數只有3的病患,急著轉院,沿路鳴笛闖紅燈,但一輛貨車沒聽到鳴笛聲,在省道台一線北上路段,直接與救護車對撞,還好車上的病患沒有受到傷害,而救護車駕駛則是受到輕傷。

台中縣石岡消防分隊救護車,昨天下午載被蜜蜂螫傷的鄉民代表林櫻就醫時,疑似闖紅燈撞上蔡姓女駕駛的汽車,救護車側翻路旁。開車的消防員莊孟委右手臂大片撕裂傷,立即開刀縫合,身兼義消分隊副分隊長職務的林櫻頸椎挫傷,正在觀察中。

台中市消防局隊員賴家賢兩年前駕駛救護車載癌症病患送醫途中,遭劉燕妮駕駛的自小客車撞擊,救護車損毀報廢,消防局訴請賠償,法官查出劉燕娓聽到救護車鳴響警笛,卻未煞停避讓,應負70%過失責任,賴家賢闖紅燈未注意來往人車安全,也得負30%過失責任,法官判決劉燕妮應賠償77萬5000元。
法官表示,劉燕妮聽聞救護車鳴響警笛,未採取適當的避讓措施以致撞擊救護車,必須負70%過失責任。本案路權雖屬賴家賢,但他在行車方向的號誌為紅燈,駛入交岔路口仍屬危險行駛,未注意導致發生車禍,負30%過失責任。

高雄市消防局小港分隊救護車,載送病人途中闖紅燈,撞擊小客車肇事,被害人蘇姓父子請求國賠,高雄地院認為救護車有道路優先使用權,但不是絕對的路權,判決消防局賠償18萬元。
承辦法官調查,救護車雖屬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規定的特種車,但仍有遵守相關規定的注意義務,縱對方違反規定,未讓救護車先行,但救護車駕駛如有疏失,進而造成受傷、死亡事故,不能免責。

洪姓婦人騎機車摔倒僅受輕傷,但乘坐救護車就醫時,闖紅燈的救護車竟被未讓道的自小客車撞翻,反害婦人慘死,駕駛救護車的消防隊員楊雨霖和自小客車駕駛吳宜芳分別因業務過失致死和過失致死罪嫌被起訴。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及101條規定,救護車在開啟警示燈、警鳴器執勤時,不受行車速度、交通號誌限制,通過十字路口時也有優先路權;但資深消防隊員強調,救護車並非「絕對」不受限制,若因疏忽發生事故,檢警仍會調查肇禍經過追究刑責。



































2011-05-15 22: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檢討 鄰居
有位網友寫道 在01認真 你就輸了 遂有感而發
9000先生 在01也發表過許多文章
也做過許多善事
感覺上 是還蠻認真的
惟 每位鄉民對閱讀文章後的心得與感想皆不同
這可不是靠事後補文 或修正 來對抗新八二三的發生
但9000先生 卻老是會發表讓一堆高智商的鄉民都看不懂的文章
或少數鄉民才看的懂的幽默
無意批評 只是9000先生既是如此堅持自己的風格
卻又這麼的在意旁人的回文
又何苦呢??

所謂道不同 不相為謀 ... 不是嗎

小弟不敢說 懂你
但確實 看了補述之後
才大約猜的到 9000先生要表達的是
A..B車的性能
B..希望救護車在救難之餘也能兼顧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這兩個重點
只是 這是在補述之後才體會出的內容
(不知道這麼解說是否正確啦)

9000大及各位鄉民們
我想任何人都有機會及權力在01版發表自己的言論
就如同以下我要表達的一般

很想認真討論這9000大文章的鄉民
我會建議大家多去看看9000大發表的文章
相信就會有更好的意見可供 大家討論

很認真的9000大
則會建議 您
多用些 淺顯易懂的 字串 語意
不是鄉民們看不懂 真的是您有時文章太深奧

此回覆 只是建議 僅供參考 請勿筆戰


y392643 wrote:
有位網友寫道 在0...(恕刪)

救護車事件簡單明白,自己住家附近的醫院常有救護車進出(不是在路上遇到的公家消防單位救護車),不是深處其中的附近鄰居很難體會.為鄰居安全發聲沒有不對,也會繼續.當然,發聲不是指上上 01 而已,還會請有關人士去指正.
對於個人的發文風格,不就是語不驚人死不休那一套,大學聯考想拿國文高分,那是一定要的.
會來 BMW 版真的是因為車主很多,能貢獻綿薄之力.那天買個午餐來回 25 分鐘,路上遇到行駛中的 BMW 共計 39 輛,可見真的很多!
更正一點,分享小零件不是做善事,只是沒上 01 前都直接給胎店,由 01 發出去用到的車主會更多!
"此回覆 只是建議 僅供參考 請勿筆戰"這句話更是白講,善意的建議我是當仁不讓的接受!
01一直以來都扮演著提供車友們第一手資訊的角色
這也是小弟如此篇好此網之原因
盡管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 及反應

惟期望 大家 正面思考

ps..謝謝9000大不吝指教
砲轟的人少了,但了解的人也沒增加!
那篇發文本來的標題是:奔馳在醫院路口的合法殺手!
單純的提醒車主,路上有很多不是你錯卻不易求償的意外!
改成"闖紅燈的救護車和守法的四條人命!"所得到的迴響,也是意外!
9000大

對於會"段"章取義的回文,何必回。

在這01 上,認真的人就輸了~~~~~

弄不清情況的,笑笑就過了~~~

別氣 別氣

有機會 再多分享好物的心得 讓我多學些不是我本業的know how

謝啦
666MAX wrote:
9000大對於會"段...(恕刪)

用 PM 向不少正義之士請益,想知道為何會誤解原文,有幾個相同答案---因為是直接看回文!
原來如此...
是的 你說的沒錯
白天正跟同事討論9000先生的文章被八二三的事情
得到一個結論
我們猜測 絕大多數的正義之士
應該都只是看到回文 而沒很著實看完原文
也難怪了...

希望9000能豁然開朗些了
我挺你@@

我也覺得就算是救護車也要注意週邊的車況

不能因為車上的人命關天

就一直衝不停

曾在半夜看到一台救護車跟驕車撞成一團

開快我不反對,

但對於十字路口,還是要慢一點

還是公佈為什麼我家附近醫院救護車未及早鳴笛的原因吧!


標題 請求救護車鳴笛聲能降低音量~感恩^^
問題 我們是居住在XXXXXX醫院附近的居民~~救護車出入頻繁又加上鳴笛聲,又長又尖銳,希望能降低音量,尤其是在深夜~~感念救護人員的辛勞~~我們也長期飽受噪音之苦,盼能芳鄰相助!感恩^^

答覆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台端於98年3月2日於本局留言板請求救護車鳴笛聲能降低音量乙案。經本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礙於緊急醫療救護法並未明列救護車到院前警鳴器使用距離及音量限制,本局已於行政院衛生署提案,請中央研商救護車警鳴器使用時機修法事宜,該署決議將會同內政部消防署、環保機關及相關醫學會專家,檢討或新訂全國性指導原則。
二、本局另函請本市救護車設置機構,請確實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救護車非因情況緊急,不得使用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違者將依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逕行取締;另請救護車載送緊急病患就醫時,以在不影響運送時間及安全考量下,注意警鳴器音量的調整,避免打擾市民安寧,本局將加強救護車動態檢查。
感謝台端對本市救護車管理及民眾生活品質的
心,若回覆有未盡詳述之處,請不吝來電本局承辦單位醫政科諮詢,電話:XX-XXXXXXX轉XXX。
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XX市政府衛生局局長 XXX\ 敬復

一件民怨解決了,才衍生另一件安全問題!
未鳴笛的救護車和未及早鳴笛的救護車,在超越紅燈時對側向行駛車輛的危險性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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