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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立法院做出的不專業的事!更新版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三讀通過,在汽車部份卻留下模糊空間,究竟是以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課稅?先過法案後施行細節交由財政部決定.
國際貿易上通用的完稅價格(Duty-paid Value),是指用以計算關稅的基礎,也就是=離岸價格(FOB)+運費(FREIGHT)+保險費(INSURANCE),並未含進口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
中華民國貨物稅的完稅價格是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之總額.
最關鍵的爭議點是"該以總金額課稅還是就超過的部份課稅".舉例澳洲是57123澳幣以上自用車只對超過的部份課奢侈稅33%.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第二章第七條:參考美國香港新加坡之立法例,訂定稅率;這更是愚民,因為美國奢侈稅1990.11實施,1993.8被國會廢止,在美國大學經濟學課本上還被冠上違反經濟學理論與市場法則的失敗經驗.
已經加了25-30%的貨物稅才使汽車價格超過300萬的情形下又被課10%,這是怎樣的學者及官員才能想出的主意,怎樣的立委才會同聲附和!
買豪宅的人只要兩年不交易是課不到稅的.政府開徵新稅的對象顯而易見的針對廣大的中產階級.但可恨的是人民投票選出的立委竟然未嚴格把關,反而和政府是一丘之貉,把黑手伸進人民口袋.那不是扒手的工作嗎?
財政部的長官,如果你們有些微的愧疚感,就不要再搞文字遊戲了.制定施行細節時讓完稅價格回歸國際貿易的完稅價格,立法院已經完成背對人民的工作,一切只能寄望各位了!

2011-04-18 1: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立法院 更新版
為什麼你的標誌如此的帥!!!
mr.9000 wrote: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三讀...(恕刪)
以財政部的立場
當然是選銷售價格囉
這樣吃的才多
稅基不分離 稅上加稅
一向是台灣課稅的做法

如果以完稅價格 離岸價格(FOB)+運費(FREIGHT)+保險費(INSURANCE),
去算的話

能課到特種貨物稅的 沒有多少輛了(這種車銷售價都是600萬起跳)

你想 能吃到的 為什麼不吃

財政部會這麼佛心 改吃素嗎?

sophistkao wrote:
為什麼你的標誌如此的...(恕刪)

帥的還有...

離題了.....

yoshiyoyo wrote:
以財政部的立場當然是...(恕刪)

連業代都弄不清楚,以為完稅就是所有的稅加一起.....
個人以為
這棟大樓的招牌
一開始就掛錯了

台灣哪裡有"專業"的立法院呢

專業的"利"法院
可能有一間
稅是一回事,進車商口袋的又是另一回事!Swift進口可以賣國產的價錢,雙B沒理由不行吧,
多的錢最好都是全進政府,車商也不是吃素的,這麼高價都不怕賣不完,不賣高價點不是阿呆
就是白癡,再來又有政府背黑鍋真好~~
我沒有分身 wrote:
台灣不管是政府或是民...(恕刪)
我沒有分身 wrote:
台灣不管是政府或是民...(恕刪)

上次大大的路易斯威登產地一文俺仍有印象,只能說該品牌在中國代工部分都是紡織品,例如保護套...
又離題了...


mr.9000 wrote:
帥的還有...離題了...(恕刪)

有沒有榮幸可以看全貌
回到正題
那財政部什麼才會公佈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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