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原本於2011/2/7在台中豐德定了一部BMW 318D( 2011/1 月車黑色黑內裝標配,無特殊配備)
後因為財務出了些狀況,無法購車
結果業代跟我說我的訂金(NT:50000)只能退回25000這樣合理嗎?
我說我無法接受我只能接受10%的損失(結果他拿交車車價的10%來壓我)請教若我向總代理汎德投訴有用嗎??還是找消保官投訴?懇求有經驗的網友告訴我作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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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能退50%就算很好了, 畢竟是買方悔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