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友人,一輛2010年式Mini cooper被撞,對方保險全部理賠,計劃修復後賣掉,對於肇事車主,不知可否請求補償"毀損所減少之價額"(事故中古車比正常中古價低之價差)?但不知如何衡量此價差?不知各位心先進,可有建議?
心想,修好後找汎德原廠認證中古車代為估價?並表示事故之價差,不知是否可行?
一年內新車,無端被撞,肇事車主一句"保險公司全權處理",可是連主動一通電話表示歉意皆無,實在是....
AnnM wrote:
小弟友人,一輛201...(恕刪)
有事故的車要賣,通常中古車商會扣蠻多錢的,嚴重事故車即使修好,有些車商甚至連收都不收. 事故車和非事故車賣給中古車商的價差有多少? 最準還是您把車修好後開去給中古車商估,然後再問他如果是沒撞過的,行情是收多少? 這樣應該比較有參考性. 不過這方面的損失,要向對方求償,可能有相當的困難度.
東方隆美爾.新38師.
都是用理論回答
我給你我實際經驗
我曾經新車買來3個月
停路邊停車格被一個開到睡著的人撞上
因為是進口新車
當然很不愉快
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及警察來
遇到一個無賴
說為何我停在那給他撞
他最多只賠5萬
當然新車有保險
所以保險公司直接拉回原廠修了24萬
對方意不肯理賠...說要拉去他認識的保養廠...說5萬就能修好
所以我當然不會同意
保險公司直接就較原廠修...對方也不願理賠
就告到法院
除了修車22萬,還有我修車時的代步費
另我提出10萬的價值減損賠償
法院直接送台北市汽車停業公會鑑定價值減損
鑑定費3000
鑑定結果...價值減損10萬元
法院判下來....因為車子有折舊....所以修車部分對方須賠17萬多
令我所有有單據之部分如租車...鑑定及價值減損10萬
均須全額賠償約13萬多
這是法院判下來的
已經一年多...修車費之 保險公司跟他的事...他以無錢為理由
去查過他資料也無財產
所以目前他對保險公司的方式...一個月還2-3000
我的部分呢
他說他很有誠意...願意一個月還我100
呵
真是個無賴
雖說法院判勝訴...還是拿不到
目前只能把它變成債務憑證.....無解啦...無賴就是無賴
法院出庭還跟我大小聲
輸了一樣耍賴
所以....結論
誰說不能要求價值減損
不要聽到別人亂說啦......呵
但贏了...一樣拿不到....呵阿
整個訴訟時間約8個月
我後來也換車了.....BMW
如果對方是個無賴...就走法律途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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