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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被擦撞了,請前輩判斷

如果樓主是倒車要路邊停車被碰到這叫被擦撞沒錯,

但如果是倒車倒一半發現角度不對往前開時去撞到別人,

那結果就大大不同了。
其實談話記錄一點都不重要

筆錄是要上法院訴訟用的才叫做調查筆錄

談話記錄或筆錄都是己方說詞除非兩造雙方言詞一致

重要的是事故照片和現場圖或是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

可以考慮到調解會調解看看

還有

現在的人車都以自我為中心

想怎麼走就怎麼走


還是小心謹慎駕駛

多買保險多加裝行車紀錄器自保吧
iverson78108 wrote:
其實談話記錄一點都不重要

筆錄是要上法院訴訟用的才叫做調查筆錄

談話記錄或筆錄都是己方說詞除非兩造雙方言詞一致

重要的是事故照片和現場圖或是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

可以考慮到調解會調解看看

筆錄還是有一定的重要性..
如果不需要..那根本就不用做了..

"談話記錄或筆錄都是己方說詞除非兩造雙方言詞一致"
這就是重點..

不過你說的沒錯..重要的是事故照片和現場圖或是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
但是..這些東西是死的..有些真相..還是只有當事人知道..

所以有些事故鑑定..
即便有現場圖或是監視器畫面..但是在關鍵點上無法釐清時..
又因為雙方說法兜不攏..
還是會出現不予判定的狀況..

不想講太多..不想教別人怎麼逃避自己的責任(不是指樓主的事故)



至於調解委員會..依他們的運作方式..是對樓主比較有利..
MEGADETH2 wrote:
523被擦撞??看你...(恕刪)


交通事故處理會是交通隊!以我以前幾次事故經驗,警察當下會詢問要給送裁決還是私下和解!我幾次事故都是雙方自之對錯!只有一次在光華!我明明是停紅綠燈停住,不到3秒後面機車撞上來,新車第4天!剛開始機車騎士承認他的錯,他在聊天,我看外觀小擦傷而已他趕緊從車箱拿出三彩水蠟想幫我打掉,但我看他的眼神有不太對勁,我自己趴下去車底看,我的天,大包下面分兩邊,他剛開始說是他的錯他要賠錢!我當下就問原廠後大多少錢加烤漆,原廠兩截式報價含烤漆拆工16000,我就跟他說我要找警察開紅單我能出險,他聽到16000+警察好像快要抓狂!不到3分鐘警察就來到,他就開始反口經說我是詐欺明知道自己車子大包裂開故意剎車讓他撞!這種話他講的出來,本來想說算了他學生就我自己出險!後來真的氣到了!警察當下也看不下去!因為那天是陰雨天!

警察就跟那個人說:你的錯你就認,那人就死不認!警察又說:今天是雨天,你撞擊點的大包處出口乾淨沒髒汙!還有上面有你輪胎痕跡,你的輪胎蓋還有車主的烤漆!後來那個人又說我停紅燈停太急!警察就說紅燈不用停,你跟車不用保持距離?

反正那人一直不閉嘴!想辦法要說我是詐騙~

最後警察讓我們填寫一份東西就是甲方認錯願意全額賠償對方車體損失!

後來又打電話找我議價,說他有去問可以用黏的只要兩千,我直接跟他說,是誰錯你知道,因為你的說謊我堅持整支換新!他無言了!
眼睛看到都是假象
chuenjia wrote:
筆錄還是有一定的重要性..
如果不需要..那根本就不用做了..
"談話記錄或筆錄都是己方說詞除非兩造雙方言詞一致"...(恕刪)


同意
以樓主的案例來講
如果要說
就要說LEXUS等不及想超車,所以就逆向利用對向超車
而且一定要堅持筆錄是這樣寫才能簽名
要是筆錄没有這樣的說明
然到時候真的要用到筆錄時
自然會有人解讀成
"Lexus是因為閃避對方的違規所以不得不閃避到逆向車道"
我有發生類似情況 在一條可雙向會車巷子沒劃中線 一個阿伯要路邊停車 我們車是同向 於是我繞過阿伯超車我有按喇叭警示 當時阿伯車是停止的 當我車頭繞過阿伯車屁股時阿伯突然倒車 於是擦撞到我右前葉子板 副駕車門 這狀況是雙方車均行駛中 後來阿伯辦出險保險公司也負擔我車烤漆板金
對方違規,並不代表一定肇責,而是他的違規是否形成肇責條件。因此不是單純的說,違規是一碼,肇事是另一碼。
以圖片來說,撞擊點似乎是在同向車道內,您可主張對方逆向為肇事主因,因為以信賴原則,您注意的是對向車,而非同向超車,要注意的是同向後方車輛,而非超車車輛。
當然,您可能會吃下違規停車、倒車的罰單(不確定,這方面的交通條例沒有查證),但不應是您肇事的主因。
我覺得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你不值得花很多時間去耗這問題,去跑鑑定,跑和解等.......
而且你是斜前進撞擊超車中的休旅車,跟從路邊停車忽然開出來的道理是完全一樣,他是直行車被撞,他閃躲突然前進的你,因閃避被迫跨雙黃線是沒辦法的事,或許他並非全無責任,但你一定有很高肇事比例,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
你還有很多事要做,有工作要忙,有家庭要忙,跟對方爭那一滴滴比例,爭贏了大概最漂亮賠償也不會少於7~8成,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吧,開雙B的,月收入大概也都10幾20萬行情吧,別浪費時間煩惱這些問題

a124915232 wrote:
1.警察怎麼會判斷100%是我錯呢?
2.誇越雙黃線後方超車他都沒錯嗎?
3.警察認定我倒車沒注意四周所以我不對 ,說我要上裁決會輸的很慘,對嗎?
4.請參考附件事故現場照片


1.警察應該不是認為你100% 他應該是認為你超過50%
他應該是認為既然有保險,要上裁決所曠日廢時
不如由肇事責任較大的一方 主動跟保險公司提出是自己問題
這樣能讓事情快速解決

2.對方也有錯!

3.你的責任不會是100%的,但是你在倒車 同車道的為了要閃過你 所以跨越雙黃線
就如同有車在車道拋錨了 難道同車道的就一定不能跨越雙黃線?

結論
如果雙方都沒人受傷...

假如你有很多時間 可以堅持申請裁決..

否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錢消災,明年樓主的保費會稍高,除非100%是對方的錯)


a124915232 wrote:
小弟今天在南港路的巷...(恕刪)


前進時撞到逆向超車的車輛 當然是對方的錯阿
但是依照片和筆錄 你並非要直行 是打算停車
所以雙方都有肇責
對方是違反處罰條例=> 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樓主就比較複雜了 因為撞擊時你是往前 非倒車 沒辦法說你倒車未禮讓
你也可以辯稱你因為其他原因減速(如打算停車) 但是又決定直行 才撞到逆向超車的Lexus
因為你車子還在車道中間 也未表示禮讓(如靠邊) 該處又是禁止超車路段
這樣的筆錄對你比較有利
最不好 就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未注意前方路況
肇責不意外是對方70% 樓主30%
所以筆錄做的好 樓主就是拼無肇責或30%
至於警方的說法 完全不用理會 小弟之前打過一次官司
警方初步判定我100% 肇責 最後法官判對方 100%肇責
如果到時你真的要負賠償責任 因為你沒有保險 所以不用理對方
沒有人受傷 只是民事責任 對方保險公司要自行蒐證 提告
保險公司沒那麼多時間 成本太高了 又未必會贏 不會告你啦
阿對方也沒有損失 反正對方保險公司會賠
而且對方違規超車 出險也沒啥好說的
但是你要叫對方陪你 那問題就大了 變成你要提告 沒必要
所以就自己修修車 不用理對方了
保險公司也沒有賠 因為他們保險費本來就沒有把求償算進成本裡
有拿到是多賺的 你不用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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