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價便宜就要消費者吸收其他部分
這是何種說法
他給的這價格說真的,也不是最漂亮的價格啊
小弟朋友在內湖買一台一樣車款一樣條件的
車價還比樓主的更便宜一些
不過,沒有這些所謂要車主自行吸收的部分
只有一般政府規費等等
敦南主管的說詞完全是在幫業務人員,法務人員也是只會對公司有利
我覺得不需要簽切結書
因為"他們所做所為,既然自認沒有錯,就不應該要求刪除文章,應該要受到大家的檢視才對"
網路PO文章是屬個人行為,對方沒有權利要求個人
並且,文章內容並無不實或是誇大,並未造成誹謗或是汙衊等行為,無須刪文
他們也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針對網路文章對你提出告訴
交由蘋果來處理只是剛剛好,如果再沒有結果,就找消基會
反正能找的都找,這就是我們的權益
一旦權益受到傷害就是要爭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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