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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高速公路上真的被嚇到,買車時就要選配車道變換系統啦

其實不應該說內線應該開多少
應該是要確實把內線當成超車道

若比照大型車
利用中線超完車不馬上回到外線
大哥看到馬上頒予榮譽獎狀一枚

小型車使用內線超車
若超完車中線無車時
不馬上回到中外線應該比照辦理
頒予榮譽獎狀一枚

而不是說開多少就可以開在內線
時尚吧...現在正流行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http://tw.myblog.yahoo.com/boss-collection/
休旅車本身就有車身死角~~以前開XT就知道~~我超車一定會轉頭~~不過有時候忘記還是直接變換被按喇叭時常有的事情~~再重申~最內線就是超車道~~不管你時速多少在沒車的情況是必須要巡航在中線或者外線~~~而非保持最高速限在最內車道~~這是安全問題~~也是道德問題

boss1121 wrote:
時尚吧...現在正流...(恕刪)


一定是沒看到車側有車~~有開過車高1米7以上的車主就會了解~~因為比較少人會打方向燈給100公尺以上的車看~~
有啥好嚇到的

事發當時,放開油門滑行,距離馬上拉開,後車也不會有追撞危險,為何煞車踩這麼重(陷自己於危險中)

對方換到超車道,馬上加速,合乎超車道使用方式(還是希望對方換完車道,速度低於你勒?)

就算真的沒看到有車,他馬上加速,危險也馬上降低了(空間已經拉開)

如果只看影片,一開始就說明,並排.死角.佔用快車道(與前車距離太長,內人可能會說:連結車都可以倒車近來了)

而且我相信他應該換車道途中有突然發現你才重油門加速,所以死角機率高
這種SUV.貨箱型車.車重.車高.油門反應都會慢半拍
重踩都要半秒到一秒,動力才會爆發

說真的,這樣就嚇到,假日塞車閣下可能不要開車比較好,不然褲子可能會濕掉

這是台灣,路窄車多

總結: 經驗不足 (經驗老到的駕駛是讓乘客安心,經驗不足的駕駛是讓乘客慌張)

andy091845161 wrote:
一開始我的速度還比他...(恕刪)


速限100時,在超車道請開到110,再加上你車上時速表的誤差
表速要115KMH才差不多是實際的110KMH, 不信的話拿台GPS跑直線定速算一下時速表誤差
你被嚇到喔? 沒被撞死算你好運 從照片上看起來 你跟前面的車子有一大段距離 你不知道內車道是超車車道嗎? 標準的流動障礙物 一點道德都沒有!!!

Kid-j wrote:
事發當時,放開油門滑行,距離馬上拉開,


當右側車偏離原行駛方向時就要注意,
當繼續偏移至跨線就按叭叭並放慢準備煞車.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andy091845161 wrote:
今天在高速公路上真的...(恕刪)


佔用內側超車道被逼車,
還能講什麼,
就活該啊

andy091845161 wrote:
中途還曾短暫不明原因降速低於 85KM,這個好笑,你嚇到後繼續以時速110去追撞他嗎???...(恕刪)




這位施主,

1. 您既已長時間佔用內線超車道而未超車也不跟上前車, 就已不對再先. 復被超車又以受驚為由(無預警後方車輛)在內線急煞由 102KM 急降至 78KM

(請注意, 此案例兩造雙方並未發生追撞, 且反覆檢視您提供的影片, 對方是乎也只是超車行為不當並未故意踩剎車惡意逼車. 請問: 您是否反應過度!?)

2. 反觀, 您在內側超車道因故(不論是否反應過度!?)急煞若因此導致後車追撞致人傷亡(別說不可能, 前不久此版網友才 PO 影片, 顯示一國道火燒車現場, 一行駛內線駕駛未注意前方事故減速慢行, 不慎追撞前方事故車輛導致傷亡加劇), 請問您是否還能否認自己涉嫌危險駕駛!?


要取暖可以, 但請先確認自己有無疏失. 不要以為鄉民都是笨蛋!

話說, 您是否勇於負責趕公開對方超車前 5分鐘 的完整影片? (讓鄉民確認您到底有無龜速佔用超車道?)

若只是一味的專挑對自己有利的片段來公佈, 其影片就完全無可信度可言囉. (雖然吾亦認為對方涉嫌危險駕駛, 但個人也認為事出必有因, 您應該也需付點責任!?)

請就事論事, 虛心接受. 不要再強詞奪理, 再三措辭狡辯.

PS. 若您真的認為網友的評論不公, 就請自行將影片送往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投訴. 不要貼在這裡浪費版面. 至少那邊會有專業人員處理, 若有必要也會有人幫您轉送 "車輛事故肇責鑒定" 反之, 在這邊貼文取暖只會招來口水筆戰, 絕不會有妳想要的那種結果.

好心提醒, 不要不識好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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