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南加州不知道我學的是不是對的我老哥之前在教我開車時說高速公路上如果情況許可不用保持固定車距(沒塞車之類的情形)但是有人不論快慢都一直跟著你保持固定車距時就有要你讓他的意思(表示你太慢了 所以跟你保持固定車距是很簡單的事)不知道對不對就是了南加這裡貼很近的逼車倒很少遇到...
從一些回覆就可以看出一個人對開車狀況的敏銳度...這也是台灣老是被一些不會開車的人造成交通大打結的原因...行車禮儀不是只有表面的"保持安全車距"....人家加速你也加速..人家慢慢開你也慢慢開.只要開車感覺很敏銳的人..都可以感覺到這個人是在刻意跟車....其實這很不禮貌..就像有些人..人家車就在旁邊..他打了燈就要變換過來..造成人家要緊急煞車讓他..如果這樣說..他們也很守規矩啊..有"變換車道前打警示燈"..這樣是對的嗎?不要用那些表面的規則解釋很多事情...不用鬼扯什麼雙黃線不能超車之類的...在美國的鄉間...如果你遇到烏龜車..看得到的可超車距離內都沒車..你都不會超嗎?
335i的車主可能是看到後車有行車紀錄器..擔心是不是老婆請來的私家偵探在跟監吧...不過說真的..還是北加開車舒服..每次去南加開車比在台北還緊張..車多路況多道路情況也不好..一堆施工..唯一例外是深夜..整條高速公路網幾乎可以讓你有開首都高的錯覺..
wallacer66 wrote:從一些回覆就可以看出...(恕刪) 我覺得是Depend on the situation,如果地上不是雙黃線,可以超越當然超注意自己的車速即對向來車狀況如果對方已行駛在速限以上加10mile(加州)我就會慢下來 並且拉開車距如果對方速度不夠 我就會盡量在法律允許的邊緣超車我已經被開怕了 下個月還要上法庭勒
c3x wrote:人在南加州不知道我學...(恕刪) 我在上機車教練課的時候 有學到高速公路 每 10 mpg 建議距離一個車身65 mph 建議車距6個車身 以此類推加速近到 3~4個車身 會被人認為是在逼車不過 南加的情形大不同 你們那裡的高速公路晚上九十點的車流 跟北加平日上班的車流差不多所以對於車距 應該沒有嚴格的規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