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F 1.8T wrote:個人使用純租也不...(恕刪) to GOLF 1.8T 大大不知我的解讀對不對?請大大指教:就是純租在到期後租車商「一定」會收回這部車,但怕殘值太低,所以會有些限制。而租購到期是承租人買回,但買回價格是承租前就是先約定的嗎?有沒有那種契約就是先租購的形式,在到期前可以選擇續租或換車租,就是承租人不一定要買回,讓承租人保留彈性選擇的空間呢?謝謝
BB 彈 wrote:to GOLF 1....(恕刪) 其實應該這樣說純租車沒有殘值過低的問題因為租賃公司會將殘值轉嫁進租金當中例如同樣價格的新車,二手車價較好的租金相對會便宜些(因為折舊攤提較少)維修費用高的租金也會高一些(因為租賃公司會按照預計使用里程,抓維修費分攤入租金之中)租賃公司會先考量你的使用方式再擬訂租約所以每個案子租金也會不同租購方式就是跟一般買車貸款類似至於你說的保留選擇權也是可以到期後你可以請租車公司辦理續租,或是請租車公司購回該車,換租新車我個人建議如果有這樣的想法可以到租車公司找找1-2年的車來辦理租購這樣你花在折舊的費用就相對就低一些,也相對划算
albert0935 wrote:小弟目前也在考慮用公...(恕刪) 根據個人經驗選訂車型後請捷運業務處理<財盟方面>另外找了和運及格上告知車型後 三方報價了解行情及比較各家條件後再來談價錢最後選了財盟依最低價格(以上述三家比較)並提供代步車及零件95折及3年不限里程保固(07年購車)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