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1975 wrote:所以對方有保險,這很(恕刪) 對方有保險, 車主只要跟保險公司申請出險, 其他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他不需處理, 所以車有保險, 車主態度自然都很不錯.如果你也有保險, 就不用煩這些問題了, 只要雙方都申請出險, 然後等車修護原狀後, 再簽合解就好, 過程中的事就交給雙方保險公司去處理好
路段限速70km, 除非可以證明你時速超過80km, 不然肇責就像其他大大說的一樣37分。至於求償部分, 折舊部分就別想太多了, 你上法院告他也沒用, 民法沒保障這部分的折舊,但是維修的話你是可以要求維修到車禍前的車況。如果無法修復到維修前的車況,可以提出證明要求折讓賠償,就是預估車子在車禍前當時的殘餘價值來做賠償, 只是通常都會估得很低,要有心理準備,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人都還是會去保丙式,就是怕遇到這種萬一,至少我的殘餘價值是相對有意義的。
這裡的都不管開車超速的,以後我過路口都開破百好了,(樓主修好車,過路口能開慢點嗎?)能撞後輪,就是對面左轉彎車,已經過路口不少了!不然初判表,不會說涉嫌超速,最少也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三成肇責。修車如果自己沒保險,就看對方保什麼險了,如果他也沒保險,很多人都會裝死大賽!有保險,只要他也有肇責,保險公司會想辦法殺價賠給你…
我去年也發生追撞車禍,建議等肇事判定出來,這段時間跟對方保險聯絡,我是0責任,當初保險公司在車子賠款的部分,看車子當下的殘值跟維修費哪個低,就賠哪個,保險公司當初評估,我的vios當時殘值35萬,維修到好需要40萬,所以保險公司針對我車子部分,就是賠35萬,車子我自己再去報廢,維修基本上車子骨架都要用焊接了,車子的中心點都跑掉了,後續要賣,也難賣到好價格。
htmjh wrote:路段限速70km, (恕刪) 如果針對初判的疑似超速不服可以花3000去做道路鑑定,有無超速其實可以從行車記錄器裡面的樹、車或是什麼當下沒在移動的物體,量測物體距離從行車的秒數去算當下你的車速就知道到底有沒有超過。另外車禍當下先不論誰責任多或少,記得要自保畢竟不知對方到底是好還壞,只要有受傷就算是輕微撞到方向盤都去醫院驗傷,若之後對方擺爛就刑帶民的方式去告對方總比單純民事訴訟的處理時間快上許多,不過還是先上調解,兩次不成再轉為法院,以上經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