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一般新車領牌都會請黃牛代辦...行情幾百...
這部分是沒"正式"單據的!再加上業代灌個小水...收個800~1000元一般人應該都還可以接受...
某位業代僅收600元...卻被客人質疑..打到0800專線抗議..
最後主管出面解釋說這是請人跑腿的代辦費用..不是業代亂收的!
但是客戶說當初簽約時業代沒告知有這筆費用..且沒有單據..堅持業代退費!!
最後....業代自認倒楣...自己貼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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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業代喜歡用一口價..辦到好來談車價!!
這樣他"服務費"想收多少都可以"調整"~
公司只看訂單車價.配件部份符合即可..業務要怎麼找黃牛辦牌怎麼收服務費公司管不著...
你有本事..顧客包給你幾萬塊紅包公司也管不了!
就像業代買賣中古車..甚至下班後去做兼職的..或是跑去搶銀行(哈...太誇張了點)...
以上都跟公司一點都沒關係~若是以這個CASE要X德道歉..
大概也僅能就鈑金的部分道歉並復原..再來就是開除業代...這樣車主心情會比較好嗎??
wayne36183512 wrote:
說個故事參考看看:大...(恕刪)
在這一邊把車主的角色對掉一下好了~!!若你是當事人,你會怎麼處理這一件事情啦~!!
這樣說清楚最明白,還可以將這一段文章列印出來給以後要賣你車子的業務看~!!
說明白一點啦~!!事不關已,已不關心,又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案例,想當然的說的可以很輕鬆~!!
又不是你自己去遇到,不然就像我上面說的,直接把你遇到該事件時會處理的方式直接回post在文章上面
在將此文章列印出來,post到版面上,直接嗆明白,日後只要事你買的車輛有遇到上列的問題直接得過且過
放業務一馬,當作沒這一會事。
要打筆戰,當正義魔人,版上大大功力高的不在少數,不用在那一邊說些風涼話,說明白一點
遇到此業務跟買到此輛未在PDI時就處理好的瑕疵車並不是自己,人家說"有理走遍天下"
也有人把此句寫成"有禮走遍天下,兩者相同發音,意義確不相同,人家車主當事件發生時
先以"有禮走遍天下"來看待這一見事務,對待對方,搞到最後,是誰自己不領情~!!
轉而話之,那就一切以"有理走遍天下"來處理。
以上發言不打筆戰,只求將心比心~!!要打也不是我跟你打,潛水一族族員
大家覺得泛德總公司看到一大堆小蝦米自己內鬨了,還會想出面嗎?
我想【奶茶】【雞排】【沙發】應該是泛德高層現在正在享用的吧!
大家要記住,泛德是代表BMW台灣,經手產品至少從百萬起跳,不是路邊一塊45元的香雞排
樓主今天的訴求就是日後你我的訴求:不為了區區幾千幾萬元計較,在意的是台灣積習以久的陋習,大部分車商都會犯的通病,而通常都會被車商以專業手法安撫,進而息事寧人,等到下一位車主上門,同樣事件一再上演
今天一家企業高層會認為一小件客訴不足為患,草草帶過,導致相關事件一再重演,0800制式化的處理方式,根本就不符合代表一家廠牌悠久、產品口碑好到足以外銷的企業,這代表人員教育訓練嚴重不足,客訴SOP有待改進
泛德總公司還不清楚樓主的訴求嗎?
不是踐踏完車主的尊嚴後,派個基層人員說「對不起,我錯了,請原諒我」就行了,自己公司企業形象差就算了,許多人還有BMW的夢想呢!
TD4 wrote:
真是好屌 好高傲的一...(恕刪)
TD4大...
我只是就事論事...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說法...但別說"烏賊"有點諷刺的話.....
保密協定或刪除系列文章是徐老師在第三次交涉時所被要求的....
至於最新的結果我們尚未得知...
而我只是把我之前向太古標達經驗與大家分享....
向"原廠"抗議...表達不滿...最後都是原來賣出營業所的經理或主管在負責後續處理...
總公司連鳥都不鳥你.....
亦有鄉民提出向BMW德國反映...根據VGA那邊車友的經驗....
德國人還是把問題都丟回台灣...也就是說還是由太古處理....
我相信BMW的做法也是如此...最後還是汎德來處理....
或許徐老師與其他鄉民要爭一口氣....
但我可能比較現實...也比較鄉愿...也比較愛錢....
營業所主管道歉+5.7萬+原廠烤漆...我覺得很好...
我買到一年庫存的VW Passat(業代沒善意告知)....營業所的主管只送我一瓶紅酒跟說一聲對不起...
我跟太古要求延長半年保固...連個屁都沒聽到哩....
買車本來就有幾種形況...
像我之前是與業代說好空車加加購配備多少錢(即車價)...保險折扣...與政府規費(實報實銷)...
而徐老師的是車價150萬...2萬元辦到好....所以理論就是152萬....
或許當初徐老師該要求車價150萬與規費實報實銷....或許就不會有後續的問題了!
一位台灣車主寫信抱怨可能請local代理商解決一下, 如果是上百或上千的客戶不滿的信件到他們德國原廠的客服的"contact us"信箱 (不會德文也要用英文寫啊!), 相信local的代理商不被德國原廠review才怪; 台灣的消費者往往覺得人單勢孤反應是沒用的, 那是長久以來社會的病態使然, 在國外法制社會, 哪怕是一個個人他的人權也是會被重視的.
所以, Bimmer的車主, 心理有吐不完的怨氣當local代理商沒法給你滿意的交代, 就寫信給給國外母廠總公司吧!
PS. 小弟在國外(USA)因處理車輛保固受到推諉 (就欺負你外國人), 所以我不爽之下就逕自寫信到Ford原廠, 在6小時內就收到原廠客服經理寫mail告知會追蹤此事件並在2天內再次mail及電話告知後續處理方式; 後來再次去原廠local服務廠, 當初推諉的接待人員已不見人影(應該被fire了吧!)
所以投書去國外原廠是有用的, 不過要在信中標明你的車身VIN number (只要你車不是山寨車, 原廠客服人員就能知你的車幾年幾月幾日幾點幾分從製造廠出廠), 以利證明你真的是他的客戶, 不是亂投mail的無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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