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為什麼需要"檸檬車法案等"
相關伸張消費者權益的法案
不然像樓主就會被逼"刪文"因為車廠不是吃素的
他們是擁有雄厚資本的公司,長期聘僱各大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
錢不是白花的,以前某跨國公司的老闆也會故意不妥協,測試一下所雇的律師事務所夠不夠力.
跟他們爭議的老百姓就是倒楣鬼了.
公司沒差啊!反正平常錢有事沒事也要依約付錢阿!
就讓法務去跟小老百姓周旋周旋!!
jay12533 wrote:
01跟網友就是拿來談(恕刪)
閩南語中,「抓耙子」被引申為「告密者」的代稱,即香港俗稱的篤灰、篤背脊或金手指。
やられたら やり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