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筆不錯👍 但是不自殺聲明 沒什麼用 不要被網路世代誤導 而且你是複製貼上吧?不是親簽版本(手寫簽名不要用網路版 找公證人才有效果)以前連電腦都沒有 警察照樣辦案 如果您們個人或家人 真的出事 這個公版聲明沒意義感覺業務沒犯法 犯錯 是她的男友問題洩漏個資 就直接提告 不用浪費時間車子該修就修 沒輒 反正保固免費建議找律師跟消基會 消保會 mobil01沒功能Hsiu_01 wrote:L大您好:十分...(恕刪)
我是比較傾向。不要刻意點名BMW某一間。因為我曾經因為不是買賣糾紛。人家大公司。法務組。吃飽很閒。 原因其他,跟BMW沒關係。人家找我們這些法律外行人,麻煩很容易。這牽扯到民事糾紛。還是可以問問事務所的律師比較好。我個人是這樣覺得,因為在代人 白木的很多。事情變複雜就不好處理了。法官是看證據的。你這麼快把底牌都亮出來。不利自己。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我是不支持到警察局,直接到地檢署。如果是刑事案件。檢察官。書記官會幫你紀錄。如民事求償。沒律師,吃大虧。地方法院檢察官 法官都很忙的。警察局在送過去....大概又拖好幾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