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ne36183512 wrote:這就是我說的~~一樣...(恕刪) 車價講定後,我的經驗是隨你灌,上個業代領車前要我幫忙,說要車價發票少開5萬,我說OK,當然業代在做什麼,我怎麼可能不瞭但巧立名目就太扯了啦...
台灣很多車廠的文化就是當消費者車有問題抱怨時.消費者向該營業所(保養廠)人員反應.不滿意再向經銷商反應.不滿意再向總代理反應.汽車業者處理消費者抱怨時.總代理推給經銷商.經銷商在推給營業所(保養廠).該營業所(保養廠)再推給經辦人員.
還是把全部的文章統合成一篇集中火力討論比較好吧不然總公司一直不道歉的話怎麼辦?PART 7 放了大絕總公司還是不道歉PART 8 紅血加大絕總公司堅持不道歉PART 9 爆氣紅血加大絕總公司一樣不道歉PART 10 爆氣紅血加大絕在加同伴援助攻擊總公司總是不道歉PART 11 爆氣紅血加大絕在加同伴援助攻擊還簽了金手指總公司就是不道歉這樣佔滿版面也是不太好看吧.....
「得饒人處且饒人」的衍生詞不知道是什麼?是「該欺人處且欺人」嗎?因為犯了錯,也不一定會被懲罰站在業務立場,會不會想說,能騙能拐能敲的就應該先賺起來,反正不賺白不賺萬一東窗事發,再道歉補救,反正有些人會心軟饒恕,騙拐敲的風險極低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病要治得好,人才救得活啊!
a891037 wrote:還是把全部的文章統合成一篇集中火力討論比較好...(恕刪) 對啦建議把六棟鴻禧山莊改蓋101這樣放煙火時鄉民從各個角度也看得比較清楚呵呵~~不過還是要支持徐老師捍衛自身權益且能夠平和落幕!!
對啊~要是人家就是不鳥你~你就一直PART7 PART8下去嗎?大家快看膩了吧.....大絕不趕快放一放~光說不練~你到底想逼人家到啥地步?人家業務也是要吃飯的~只能說丁先生還真衰...........賣車賣給了這麼OOXX的客戶,沒賺到錢就算了~還惹的一身腥~可憐呀呀呀~~~~去廟裡拜拜收驚吧.....丁SIR~
哈哈..這位大大看來你也是同業,看的出門道知道問題在哪.....讓我們整理一下:樓主總共付的錢有兩個版本:1.車款150萬+23800=1523800(徐老師版)2. 車款150萬+20000=1520000(丁業代版)樓主手上有效單據應該也有兩個版本:1.燃料稅7845牌照稅4313監理所規費1250選號費2000車價發票1500000共15154082.燃料稅7845牌照稅4313監理所規費1250選號費2000車價發票1510000共152540不管樓主付款部分是1或2,重點在樓主單據部份,若是1那x德就倒楣囉,但若是2樓主根本就是在x屎.所以,看懂門道的同業大家一起收尋資訊,還原一下真相吧.派出小蜜蜂繼續收集資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