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畫面右邊的那個紅綠燈,倒數的紅光消失後機車才開始動;機車背後的汽車也幾乎是同時起步左轉。這種大路口一般黃燈會設計標準的4秒以上,如果汽車是搶黃燈,4秒夠它穿越路口。從種種跡象來看,我不認為肇事車輛紅燈時已穿越至路口中央。有些是非不分、不懂法規的人,直接的把責任推到機車身上,我認為不對。在未釐清燈號及車輛位置的真實性時,不應該那麼果斷的下判決。汽車機車都不是火車,並不是你到了路口中央全世界就一定會看見你、有能力躲開你。遵守燈號才是重要的。
險路勿近 wrote:跟你說,看過很多牛跟馬也一樣拉不回來,當操控逾越車輛的極限,或速度快過駕駛的反應 這個案例是標準的糜鹿測試.牛馬等超跑在這個速度應該是拉得回來, 比較少的方向盤死點圈數、後驅或四驅、均衡的配重與低重心、操控取向的懸吊設計與更韌的阻尼、寬胎.
如影隨行 wrote:路口有交警在指揮也會...新聞說肇事者相應不理...恕刪) 被撞的也不會理他啊, 保險公司會理就好了, 等著賠到脫褲子吧, 路是你家的嗎?想死去自撞電線桿好嗎? 在路上禍害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