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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事件 真相還原 判決結果公布

5萬 罰金. 不錯啊!!
對當事人應該有警剔作用了

刑事解決了 民事呢? 沒告嗎?

像這種躲在電腦後面,在網咯上亂PO文的人真的要有人出來告
比較期待 去年手機版寫手門事件 HTC告下去那才精彩
商譽損失,不是幾萬塊元可以解決的
常逛BMW版的車友,應該都習慣常有陌生的ID po 菜單釣魚⋯
雖然說這種做生意的手法有些取巧
但也不犯法

不過一旦用匿名ID攻擊別人
那就可能會觸法了

總之
很高興看到這種做暗事的人被揭穿~


好運男人 wrote:
前言:管理員及各位網...(恕刪)
312是什麼節?
輸入這樣按 查詢即可





恭喜樓主得到清白
好運男人 wrote:
這名藏鏡人竟是一位備受傳頌推崇的同業。




精采了~
我先插香佔個位子!
十年後的林口 就是現在的溫哥華
一家烤肉,萬家香。(誤)
好好的明星不當,跑去毀謗同業
明明自己的名聲已經建立起來,卻還是被自己擊破。
五十天後出來他還會繼續擺明星架式嗎?
這種靠毀謗手法的業代真的不可取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啊

棒空格婚空格叫 wrote:
312是什麼節?...(恕刪)



遲來的正義之宇宙無敵真相大白節.


好運男人 wrote:
前言:

管理員及各位網友,大家好:

我是依德銷售顧問劉家任,一年前的今天(2013.03.12),我在Mobile01 BMW討論版無端遭網友VexZau貼文誹謗,文章標題「交手經驗分享~請小心帳號「好運男人」這個BMW的業務」,該起事件喧騰一時,輿論對我個人以及我服務的依德股份有限公司施加了極大的壓力。為了自清,我採取了法律行動,案經提告之後,歷經將近一年的偵察及審判過程,法院終於抓出了藏鏡人,並給予法律的制裁。

很遺憾的是,這名藏鏡人竟是一位備受傳頌推崇的同業。

對於判決的結果,我不能接受,但選擇不再上訴;因為我並不是要這位同業遭受特別嚴重的懲罰,只是希望能使對方心生警惕,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這個行業:你可以偽裝成消費者,在版面上放神單、放天價、釣魚,這是你的經營手法,但是絕對不能用公然誹謗的惡劣手段來打壓你的同業。

這起事件,不單是一位豪華進口車業務員,詆毀同業的法律案件;它更是一件典型的網路犯罪判決範例,在類似案件日益增多的當下,值得所有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可以為所欲為」的使用者們引以為鑑。

網友的意見,我不一定會回應,但是對於所有一年前及一年後關注此事的熱心網友以及客戶們,我表達由衷的感謝!

依德 劉家任
2014.03.12


告的好!!!
版主跟該楊姓業代我都接觸過

版主的態度一直都是很好,雖然沒成交,但還是給他一個高度的肯定
家裡最近應該有機會買車,我也很樂意跟版主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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