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kart wrote:
但是在沒人看到的情形下,有幾個人會真的留電話以示負責?
這就是人性,古今中外皆然的,
別說你心裡沒有那隻小惡魔,要你僥倖落跑....(恕刪)
人性是沒錯,不過近代人類文明發展按你這樣說好像是回到中古世紀。
而且,打帶跑這種情形你到日本、美國等地方就不多見。
他們難道都不是人?
我上街看到誘人美女,偶爾心裡也難免起邪念。
問題心裡想歸想,絕大部分人是不會真行動的。
從小的教育及法律、社會規範讓我們知道不能這麼做。
所以,同樣有道德、法律規範的情況下,
多數人都會強烈譴責強暴婦女、譴責殺人放火兼搶劫,
為何多數人發生交通事故選擇打帶跑的行為?
再問個假設性問題好了,
如果你下雨天視線不良撞倒行人,你會不會停車報警叫救護車?
同樣下雨天視線不良,你去撞到停在路邊的停車,你會不會下車報警或留下電話?
同樣是違反侵犯他人生命財產的法律規定,為何你的做法不同?
我每次看到事故兩方吵得不可開交甚至打了起來就很納悶,
這種事情有標準程序,1.報警,2. 通知保險公司, 3. 通知家人。
選擇不按標準程序走,我只能想到是不信任警察及保險公司,
更簡單說,就是不信任社會正義制度,所以選擇自行解決。
fs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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