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也有三項例外,官員指出,後座乘客如有開刀或懷孕等特殊情況,如經醫療機構開具證明不適合繫安全帶,員警不會開罰,否則最好還是繫上安全帶,確保安全。計程車如搭載四歲以上需坐墊等輔具的兒童,卻無此設備,也不開罰;八十年六月底前出廠小汽車、九十六年十二月底前出廠客貨兩用車,因後座安全帶非規定配備,也不會開罰。
轉至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E5%BE%8C%E5%BA%A7%E6%9C%AA%E7%B9%AB%E5%AE%89%E5%85%A8%E5%B8%B6-%E4%BB%8A%E8%B5%B7%E5%A4%A7%E5%9F%B7%E6%B3%95-203157542.html
印象中
公車要求前座乘客,包含後門側邊乘客,要繫上安全帶的規定
是比小客車要來得早實施
但是... 有看過公車司機要求遵守嗎? 有嗎?
還不是照樣在路上趴趴走,有看過警察攔車上去檢查嗎? 有嗎?
在台灣就是立法歸立法,有人執行,再說吧
不要先自己窮緊張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