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是修,但一定要代步車,以及後續保養的優惠或延長保固等實質補償."保證不會發生"沒意義,要寫下"若再發生無法行駛問題要怎樣"才有意義.談的時候不要上火氣,從容應對才能保有最多選項.火氣一來選項就變少了.
郝年冬 wrote:1 換零件修2 提供代步車3. 保固年限延長4. 保養補償 1.車廠只願意換零件修理2.代步車目前我沒有要求3.和4都說沒有辦法提供車廠的意思就是車子零件有幾千種,會壞是正常的,不管是第幾天壞,反正三年內壞了就幫你修,第一天壞了只能算你運氣不好……
再看了這麽多新車瑕疵的案例後,我心裡一直有個疑問,一台車不便宜而且消費者與車場資訊極度不對等,為什麼消費者不能主張領牌前測試呢?之前有個買x7才新車領完回家就壞了的案例,要是有個測試什麼的,消費者應該會比較不會碰到這種事吧~怎麼沒車廠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