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什麼叫模糊地帶很大...(恕刪) 我就是覺得不明白啊?那我請教你"依規定"規定是什麼?"指定標識"又是"指定"什麼? 廠牌? 車名? 排氣量?法條本來就不是個清楚明瞭的東西,文字是死的,每個人的解讀不同,不然也不會有"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這句話了我只是提出個疑問大家來討論一下,你當然也可以發表意見,但講話可以不用那麼衝什麼叫"還問個什麼東西"??!!
aa9986 wrote:打腫臉充土豪哥潘阿給樓氓窮人愛吹牛逼之前一台BMW假的上新聞底下一堆留言在酸他乞丐 丟臉 可憐 都有最近的新聞只是要是我看到我行車紀錄器一定拿給米漿檢舉 一台BMW而已你就覺得可以叫...土豪????2手,外匯,你以為路上的BMW有多少人是用2百萬以上購入的??這樣也能覺得有錢我覺得你要加強自身的條件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