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ya936 wrote:
誰說只有修復責任,不要亂教,若被撞車主要求其它賠償,那要賠的更多…
自己撞的就有擔當些,該賠就賠,被撞車主你問它願意被你撞嗎!!!
當你遇過不和你談的高級車車主你就知了,這些高級車的車主很多有保險,它先出險,由保險公司先修,
修完後再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這賠的更多了…
好好和車主談吧,雙b的只要保險桿擦傷基本上就是1萬元…
大大說的基本上都沒有錯~

這樣好了小弟稍微解釋一下
民法上正確的用語稱作"回復原狀",損害賠償的責任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至於賠償的範圍,以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但債權人也可以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這部分再講就太深了)
總之車子不是全新的,拿全新的零件更換,法律上是會計算折舊金額的...這部分就是所謂"所受損害"
但是法律上同時也賦予被害人(民法用語稱為債權人)可以同時請求"所失利益",所以像是計程車因被撞送修而無法營業獲取收入,就屬於"所失利益"...
但實際上要怎麼請求?要怎麼賠?要怎麼修?說穿了就是要找有公信力的地方處理~
不然加害者當然是想要花越少越好...被害人當然是想要換新的最好~
所以才會變成都找原廠沽價,就是相信原廠基本上是公正的不會亂灌水或是亂修...
至於所謂的"交易性貶值",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新車無事故賣的價格,跟受傷後出售車子的價格,這兩者的差價...這有一套認定的方式,就不多說了~
我車子F10被撞車門,回原廠估價,不換車門的話,over三萬塊...換車門更貴~
為什麼要換車門?因為F10的車門是鋁合金,凹進去不能鈑...只能整個換掉~
但原廠技師告訴我,若能不換車門的話盡量不要換,維持原車鈑件,日後出售的話車價才不會受影響...我同意!所以"只有"三萬多.....
其實三萬塊有時候已經是一個上班族整個月薪水,不能說不多,但是撞我的那個人,最後只丟一句"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
她找來幫腔的朋友也說這大概幾千塊就能搞定.....
(如果幾千塊就能搞定的話我也不會浪費時間停下來....)
對於這種拿國產車的思維來比照進口車的人,也不用跟他浪費唇舌...
簡單來說,撞人的要先道歉、被撞的保持冷靜...
像開板者這情形,車主不追究算賺到...車主進原廠是合情合理
前幾天車友分享一個案例,計程車雖是半年新車,但自行維修,又主張營業損失高達每日七千元...
這才叫不合情理...
個人是覺得,就按照程序來吧~
不服,就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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