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算是被迫擊砲k中了新車不到三個月一月初在快速道路上也是跟在砂石車後面是有想離遠一點約75m應該夠遠了吧沒想到一個彎道過就一堆石頭飛過來好在反應夠快急煞往左側靠(右側是護欄.....橋下)所以才會右側下方中彈不然最大顆的是直接朝駕駛座飛過來的行車記錄器只有錄到石頭飛出來但車號反而因為太遠拍不清楚被打到時第一個反應也是停車所以也沒加速追去記車號去警局報案三個員警討論半天才幫我用"刑事-毀損"受案看記錄檔時,石頭飛出後它有減速一陣子似乎也是有注意到可能k到後面的車但是之後又加速逃走了雖然他不是故意的也好在左右沒有其他車輛所以我閃過了但是如果走在路上有人不是故意的朝你丟拳頭大的石頭可以因為"閃開,所以兩方沒事""躲開要害,所以傷害""直接爆頭,所以重傷害"這樣去判別犯意嗎?我覺得跟謀殺沒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