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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 Li


糯米毆 wrote:
歡迎參觀我已閱讀過並...(恕刪)


車牌要遮啊 被車主發現就完蛋了~ 車主如果是角頭老大~
我發現樓主都不鳥咱們講的話 看他以前的文章吧! 就知道了

糯米毆 wrote:
歡迎參觀我已閱讀過並...(恕刪)

遮車牌是禮貌...你都偷拍人家的車了 遮一下又不會怎樣...

分享個美車 稿的大家火氣大...
很少見啊
我只看過兩次 而且還是舊款的
忘了遮或是想表達紅線停車

不然就是 搞不清楚狀況

大家都好認真喔
CEFIROV648 wrote:
我發現樓主都不鳥咱們講的話 看他以前的文章吧! 就知道了...(恕刪)



標準 射後不理的人

丟篇文 就在螢幕前看笑話
我在臉書就吐過一個人了

相信大家應該有看過

每次拍車都把自己的頭上鏡

換作是各位自己的車被他這樣拍會不會心理不是滋味?

那位傢伙是出沒在高雄地區
不要浪費力氣跟這位發文的道德勸說啦
之前也罵過了
不蓋牌就是不蓋
我強烈懷疑此人發文的目的
如果別人拍你的車牌,門牌
也都沒遮,
試問你的感受??

harrisonlin wrote:
車牌號碼是不是個人資料?如果兩位覺得不是,不妨把自己汽機車的大牌貼上來?樓主拍了別人的車不遮車牌,並且在公開的論壇上公布這項資訊,這難道不是侵犯隱私?
...(恕刪)


車牌不是個人資料~他無法分辨是誰的車~
但你叫大大把自己的車牌貼上來~這時就能知道這台車是誰的~
這才會牽扯到個資問題~你貼你的車牌~你不說我也不知道是你的~
對吧?

而且樓主沒說在哪裡拍到的~加上車子也有違規~
車主的權益也無受損~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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