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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異的里程數-- BMW 730d

真的是太誇張了,服務態度感覺不好.
支持樓主,應該請原廠說明清楚才對,都不回應真的會讓人生氣.
我可能是年紀大了,火氣比較虛
感覺泛德是給了一套你沒法接受的說詞,但是如果是真的,是你自己在鑽牛角尖罷了
看來你買車的好心情(蜜月期)已經OVER了
接下來的日子要怎麼過?

是否讓泛德簽個切結書,此車非展示、100%新車掛牌?(我不是泛德人,不需替泛德講話)

mondeoclub wrote:
我可能是年紀大了,火...(恕刪)


鑽牛角尖? 不懂~

基本上里程數的講法是"很不合理".但本來也就算了.

之前算是接受他們的講法,直到車門再出問題....

說真的,換這台車沒什麼蜜月期...雖然是大妻,但不是正宮..


mondeoclub wrote:
是否讓泛德簽個切結書,此車非展示、100%新車掛牌?(我不是泛德人,不需替泛德講話).(恕刪)


業代提供給我的資料,用以證明並非是另一展示中心展示車的資料都是假的.
切結書有用嗎?

按業代說法,僅有兩台七月出廠,九月到港的730d,一台是在天母展示,一台是在保稅倉.
且並無更新月份的新車.
業代提供天母那台730d的每日充電記錄表,用以證明那台車的車身號碼與我不同.

被我發現該份資料有問題.
昨日告知業代這樣有偽造私文書之嫌.
我不排除台灣汎德應亦負起連帶責任.

倘若還有七月份以後出廠車,更可能有詐欺之嫌,欺瞞我購入該公司的暇疵車.

這不是濱江廠黃姓副理和我嗆說若不是重大暇疵或熄火.... (意謂這是車廠要退車的責任)
而是涉及刑事責任.

timkuan wrote:
業代提供給我的資料,...(恕刪)


簽切結書的用意在於你未來賣車時,證明你買的是全新一手車。

如果原廠證明都令人懷疑,那我沒話可說,請李昌鈺出馬吧。

至於鑽牛角尖一說,是因為敝人年少時買了一隻高檔錶,機心上的標示與官方找到的資料有出入。總代理跟我解釋的我無法接受,不但email給原廠CEO要解釋、最後找消保官(也差點請律師)、第三方認證等...反正搞了一大圈,回到原點。感覺跟你的狀況滿像的。所以才有感而發。勸你放下雜念,享受新車的蜜月。

要告就去告吧,要退就去退吧。
mondeoclub wrote:
簽切結書的用意在於你未來賣車時,證明你買的是全新一手車。

如果原廠證明都令人懷疑,那我沒話可說,請李昌鈺出馬吧。

至於鑽牛角尖一說,是因為敝人年少時買了一隻高檔錶,機心上的標示與官方找到的資料有出入。總代理跟我解釋的我無法接受,不但email給原廠CEO要解釋、最後找消保官(也差點請律師)、第三方認證等...反正搞了一大圈,回到原點。感覺跟你的狀況滿像的。所以才有感而發。勸你放下雜念,享受新車的蜜月。

要告就去告吧,要退就去退吧。(恕刪)


我上一篇也指出還有其他可能涉及偽造的資料,只是我沒貼出來.
找什麼李昌鈺呢? 他也鑑定這個?

是否是一手車,我想查車籍資料也查的出來.

不過謝謝你的分享.

坦白說,我說過這車本來就沒蜜月期,當然也不需要享受蜜月期.
對我來說這台是"租賃車",目的是節稅.
當然還有因為都是買休旅車,再買台轎車,長輩比較好坐.

所以我何需有雜念?
只是和台灣汎德交涉讓我很不爽而已.

難道就像那位黃副理說的,反正不是重大暇疵,熄火...消費者就沒輒嗎?

這件事就先將進度公開至此.

其他本人下周會再和台灣汎德連絡.趁周末整理手邊相關資料.

timkuan wrote:
我上一篇也指出還有其...(恕刪)

實在看不出來 你有什麼勝算?
告了記得上來分享
我承認我是來酸的不用回我


我是業務 wrote:
實在看不出來 你有什...(恕刪)


謝謝...也就是沒有勝算才可以跟他們爭取到底....

timkuan wrote:
謝謝...也就是沒有...(恕刪)

好吧 有時就爭那一口氣 主要是我認為汎德行事做風 極不可取 幾個重點提醒你
千萬不可告偽造文書 那屬於刑事 被反告誣告的可能性更高 何況充電記錄表的記錄是可補的
請汎德提供你這台車的到港日 何時出倉 何時到新車整備中心 何時到展示中心
他們有一聯黃色整備單上角有到展示中心日期 有簽收人 若有任何不吻合處 在法律上是對你有利的
不過我還是建議你要求合理解釋與合理的補償措施即可
畢竟已傷了買車的喜悅 對付大財團稍有不慎自己也會付出 出乎意料的損失
我是業務 wrote:
好吧 有時就爭那一口氣 主要是我認為汎德行事做風 極不可取 幾個重點提醒你
千萬不可告偽造文書 那屬於刑事 被反告誣告的可能性更高 何況充電記錄表的記錄是可補的
請汎德提供你這台車的到港日 何時出倉 何時到新車整備中心 何時到展示中心
他們有一聯黃色整備單上角有到展示中心日期 有簽收人 若有任何不吻合處 在法律上是對你有利的
不過我還是建議你要求合理解釋與合理的補償措施即可
畢竟已傷了買車的喜悅 對付大財團稍有不慎自己也會付出 出乎意料的損失.(恕刪)


謝謝你的指教.

當然面對這種大財團,才說"因為沒勝算才會爭取到底".

"偽造文書"是我手上有證據足以證明當初業代後來提供不實的資料來證明我的車不是展示車.
以目前來說,這台"是不是展示車"已經不是重點,
因為反而是他為了證明不是展示車,去企圖掩蓋其他比展示車更嚴重的問題.

以發生的問題,我可以合理的懷疑業代賣給我一台暇疵車,獲取不當利益.
而這業代是台灣汎德的員工,所以會連同台灣汎德一起.

基本上我是希望他們由高層出面,而不是由所謂的副理來浪費彼此時間.

我想大公司也必須有理才站的住腳.

註:因為簽約公司是台灣捷運,而業代也說是台灣汎德.故此均先以台灣汎德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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