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o0454 wrote:
照你照樣說所得稅也不...(恕刪)
gsrgo wrote:可以理解您的這種反感,
妳說的我也同意,我也不認為該多課我們老百姓的稅
只單單看到一些"課死他~反正課不到我"這種回應提出反對,強烈的反對...(恕刪)
我想主要可能是因為富人在節稅方面原本就比一般人有更大的優勢...
如果您認識一些開公司的老闆就能理解...
你知道受薪階級一年領五六百萬薪水要繳多少所得稅?
但是商人一年如果淨賺五六百萬,只需要繳多少嗎?
光是你用你自己薪水買一台車,
跟開公司的人用租賃來買一台車就有很大的差距了...
也因此這社會有仇富心態其實是挺正常的,
因為整個政府的稅法都是偏向富人的..
租稅公平? 我相信到民國兩百年都做不到的..
所以仇富心態也就會繼續持續下去..



130Nur wrote:130Nur兄您說的完全沒錯,
問題是現在奢侈稅影響...(恕刪)
所以小弟並不是在針對奢侈稅一事發表意見,
只是單純解釋一下社會仇富心態其來有自.. ^^
至於若要提到奢侈稅,
小弟只能說... "該做的事沒膽做,盡做些狗屁倒灶的事"...
有種就好好查查那些靠操弄金錢遊戲致富卻又可以透過各種形式方式避稅的人吧...
治標不治本,課甚麼奢侈稅..=_=
IvanTseng wrote:
你知道受薪階級一年領五六百萬薪水要繳多少所得稅?
但是商人一年如果淨賺五六百萬,只需要繳多少嗎?
那你為什麼不去開間公司呢?
法人如果賺錢, 先有營所稅, 稅後盈餘分配至股東, 股東有個人所得稅.
你可以跟你老闆談, 你設一家公司, 請你老闆把你現在的工作外包給你的公司,
智財權仍歸屬於你老闆的公司.
對你老闆來說, 他沒什麼損失, 你又可以操作公司費用.
公司租賃車輛這檔事在公司營運的實務面上本來就是一定會有需求.
所以很難去限制, 天底下從來就沒有讓所有人都滿意的遊戲規則.
沒有人會說自己賺的錢是輕鬆錢.
縮減貧富差距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個要素, 不管是叫奢恥稅, 豪華稅, 方向都是沒錯的.
不想繳這個稅, 你可以不買這個商品.
如果你無論如何都要買, 就表示你的需求彈性很低, 唐家已經抽了幾百億的稅,
繳給唐家, 不如繳給政府.
aron.yang wrote:
那你為什麼不去開間公司呢?
法人如果賺錢, 先有營所稅, 稅後盈餘分配至股東, 股東有個人所得稅.
你可以跟你老闆談, 你設一家公司, 請你老闆把你現在的工作外包給你的公司,
智財權仍歸屬於你老闆的公司.
對你老闆來說, 他沒什麼損失, 你又可以操作公司費用.
aron兄您這個建議的確是很好,但是對敝公司來說..
似乎沒有這種例子成立過,
印象中只有CEO這種高階的才會以顧問公司的名義來執行課稅..
至於像我們這種一般的RD, 還沒看人做過呢.. (不清楚是否有甚麼限制)
不過您倒是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方向,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 "無法改變趨勢,那就順應這個趨勢"...



aron.yang wrote:當然,每個人都是辛苦在賺錢..
公司租賃車輛這檔事在公司營運的實務面上本來就是一定會有需求.
所以很難去限制, 天底下從來就沒有讓所有人都滿意的遊戲規則.
沒有人會說自己賺的錢是輕鬆錢.
我也同意沒有完美的稅制,凡規定必有漏洞..
但如果一個普遍被社會大眾所不滿的稅制遲遲無法改進,
我想那就很有值得討論的空間了...
aron.yang wrote:哈,之前的確有想幫老爸換台新車,
縮減貧富差距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個要素, 不管是叫奢恥稅, 豪華稅, 方向都是沒錯的.
不想繳這個稅, 你可以不買這個商品.
如果你無論如何都要買, 就表示你的需求彈性很低, 唐家已經抽了幾百億的稅,
繳給唐家, 不如繳給政府.
但後來看了看台灣BMW的售價,
我的結論是無論如何我是不會繳給唐家的..
至於從奢侈稅著手來縮短貧富差距,
我還是覺得這是治標不治本,
以 "賺多少錢繳多少稅" 的租稅公平下手才對!
錢賺得多,那就繳比較多的稅,
乖乖繳完應繳的稅剩下的錢自己想要怎麼花,我想政府無權過問!!
但前提是,誰有此 guts 做到比較符合大眾眼中的公平??
gassrich wrote:
這種說法不如轉個角度想:建議a大開家公司,然後請幾位員工;
想辦法讓公司賺很大,接著買車用租賃方式幫公司(節稅)....政府允許的.
如果您也跟這些人一樣努力過;我不會感到憤怒,因為這是您應得的!
有時候,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光抱怨,而自己不努力,等人接濟的寄身蟲時有所聞!
當然,也有真的時運不濟,很努力卻未能有相對成功受益者;堅持努力,天將扶持之.
個人鼓勵努力向上者;而政府與a大卻令小弟我感覺反其道而行!?
恕刪)
誰不想開家公司呢?但現在M型社會下白手起家幾乎是天方夜譚
我父母四歲離異從小只能靠自己,念書的時候要申請就學貸款
外加兼家教養自己,畢業後得自己賺錢還就學貸款也要拿錢回家
每天工作超過13小時,27歲年收入>三百萬,但搞到自己這星期胃潰瘍
請問我這樣難道沒資格抱怨一下嗎?您的說法根本是何不食肉糜
沒有資本沒有有錢的好爸媽,哪來的公司可以開?您把一切想得太簡單了
更何況路上掛租賃牌的牛馬蛙,很多都是每天跑夜店的xx企業第x代
有幾個是真正白手起家靠自己或是像您所說的認真工作開家公司的?
那樣的人會經常開著跑車去夜店把妹嗎?我想應該不太可能
憑什麼他們買車可以節稅,我辛苦工作買車還是要繳所得稅...
您的邏輯這樣叫反其道而行,那炒房的奢侈稅也不該課囉
因為誰叫你不努力賺錢存到個幾千萬來炒房,是自己活該
這樣的邏輯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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