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過程中,朱業務跟陳經理都不用一把和解條件說清楚,只是一直說交車的時候會給我折扣,但就是不講有多少,我最後就說:『你們都這樣含含糊糊,也不講清楚,如果你今天不把和解條件說出來,我們就不用談了』,最後那位經理在電話上說:『五萬』。
我記得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見面,我請陳經理準備兩樣東西給我,一個是我說明為什麼我的車還沒到,第二是告訴我如果解除契約,跟解除契約我會損失是什麼。他回我的第一個問題是說我的選配缺料,所以延後兩個月生產,才會導致二月的配額,四月才生產,針對這個理由我請他準備證明給我,但他沒有任何證明文件,也只是口頭說說。有德訂過的人都知道,缺料總公司不會理你,就是車到了之後退費或是補償給你而已,不可能等缺料到才生產,因為這會影響到後面的配額生產。
第二點是終止合約的損失,他當下在合約書上找了許久(我猜根本沒有先準備好),然後找了一條『交車方式』來跟我說明,但我問的是終止合約的方式,這就是典型問A答B,這位經理很顯然沒有準備就來和解,不然就是合約上根本沒有終止合約的方式,所以他只好隨便指一條。
提醒大家,訂車一定要保護自己,在合約上註明解約的方式,如果沒有備註,未來有糾紛的時候,你也會失去所有的訂金。還有業務答應的贈品跟折扣,也要寫在合約中,如果沒有寫下來,後續業務都有可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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