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的定義是看個人,政府憑哪一點以價格來決定一切政府腦袋是壞掉了嗎?舉例來說:省吃減用10年,每餐吃普通便當,做三份工作,然後買台GT-R跑車給自己,我覺得只是剛剛好而已。(真的只有一個字,那就是爽)但要我花近1000元去一趟夜店或是去KTV唱歌,這真的讓我都覺得奢侈又沒意義。或是要我去吃一客1000元以上的牛排我也覺得奢侈,還會攝取過多卡路里,增加體脂肪。(本身不是夜店咖,對唱歌或美食也沒什興趣)看來政府不是腦袋壞掉,根本是瘋了,想了這種要全民買單,擴大貧富差距的稅法。完完全全扼殺了現在年輕人努力,追求夢想的機會。有本事就去課那種財團或是暴富者的稅,不要只會找一般人來開刀。
我也覺得三百萬的車都買的起了怎麼還會在乎那個奢侈稅==> 20、30歲買得起300萬車的人,可能不在乎 ~ 這種人比較有可能是暴發戶或真正的有錢人,炒房都可以。==> 如果是 50、60歲的人,退休圓夢買一台300萬的車,他就很在乎吧。這種人不算有錢,但卻要被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