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黃 wrote:他們現在就是用保險公(恕刪) 不然賠我一台一模一樣的車(配備都要一樣喔 當初有選M PACKAGE +M 卡鉗)或者你把我的車修復我覺得樓主的主張是完整正確又合理的,我如果是法官,我一定問車商的代表,樓主的這種要求,做得到嗎?如果做不到,我會用別的法條讓這個車商損失嚴重,因為實在是太不尊重消費者了人家好好的一台車給你修,故障原因是你找的,修也是你修的,試車也是你去試的,結果車子把人家燒了,不用賠一台一模一樣的?什麼折舊?我還沒主張車上有我滿滿的回憶哩
亞當黃 wrote:不要啦 其實他們車很好開的,只是處理態度待加強(恕刪) 車好開有什麼用 一間企業的服務如此惡劣 推拖 還要支持嗎就跟馬自達一樣 多少車主抗議了 理都不理你 台灣人就是自己不尊重 自己的權利 難怪廠商看你沒有
總不能什麼都要推給原廠吧代理錢要賺結果出事都推給原廠、保險那這代理意義蕩然無存阿更何況都要大過年了還在那邊拖....也可以直接要求保險公司認賠不然下次換一家保險公司願樓主平安順利了題外話如果是我就是要求賠現金主張車上有重要物品在加碼還有精神賠償等等不接受調解就法庭上見吧要賠我一台新車我還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