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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 購車問題(已更新至PART 12)就交給法院處理吧

Yee-wen wrote:
因為當初是說152辦到好...保險打75折....
所以只要徐老師付的是152萬...不是152.38...就沒爭議....
..(恕刪)
小弟也覺得關鍵點是這裡, 由於樓主沒有向大家透露這個協議方式, 所以網友就拼命往細項去攻擊....

現在應該是: 如果當初是「一口價辦到好」, 單據內的各項金額就沒有意義, 因簽約的總金額已經不等於細項總合.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不管廠商與客人之間如何有爭議~不管對錯

處理的好,危機變轉機,大家對品牌也會加分。

但只要廠商上來嗆要走法律途徑的,結果都是讓車友們產生負面觀感

恩.......如果是一口價辦到好那雙方交車後就不得有意義
但業務給的承諾就一定要做到這是誠信問題
至於車頂暇疵問題總代理要付全責必竟是買新車
如果是暇疵車價格另議
小木魚
nelson.ting wrote:
我不知道為何徐先生會說我收了23800
我在交車時只收了徐先生20000元整(當初的約定)
若徐先生在乎金額與單據必須吻合,交車當時早就將問題提出,為何過了一週多才反應呢?(恕刪)


這個業務很顯然就是老油條.擺明想凹初次買車的菜鳥.(在下就是過來人)

交車當天的喜悅根本就會讓人忘記核對資料及一些瑣事等等...

都馬是回家把牽新車的熱情冷卻之後.才回想要把資料再拿出來仔細核對.(這時不知早已過幾天了)

等到向公司反應問題時.公司就會推托拉找藉口...


鄉親阿~你以為業務是在做良心的事業嗎?算了吧!
呵呵
第一次看業代上來嗆要告客戶的
還找了法務來處理切結書
真是厲害
果然有大公司的氣度

好奇的是
業代上來發文
不曉得泛德是否知情或授意
或者有法務部及公關部的同意

看完之後
下一台車我絕對不敢買BMW
不論對錯
小老百姓可沒空為了幾千元在那邊耗
花費的時間精力都不只這個數目
而且感覺很差

建議樓主寫信投訴到德國去
看看總部如何處理
直接找公平交易委員會會比消保官有用太多,消保官通常會搓湯圓,但公平交易委員會作出的處決比較具有強制力!

一個跟賤商打過此類爭議案件的人留..

01 的傳統 - 有圖有真相
爬了這麼多樓, 還是沒看到真相

版主或是業代如果把收據及合約po 出來大家可以了解整個事實.

不過隔熱紙的部分, 我想業代已經裡虧了
有的不肖業代, 就會用低檔次或比較便宜但是顏色跟當初談好的差不多的隔熱紙給客戶
等客人發現再重貼或補差價, 如果沒發現就賺到了
這樣的業代你也不用期待它提供的服務



切結書那段讓人最不舒服

應該用口頭,有誠意的請板主刪除發言就好啦
若版主感受誠意就會去刪了
不刪也不會怎樣
幹嘛要人簽切結,心裡真有鬼
是最不智的方法,
情、理、法
汎德直接把最後一招抬出來用,溝通能力欠佳,服務有問題啦,危機處理沒做好
要人簽切結,走到這一步,意思就是不太想賣車啦
要是我直接當面把簽約文件撕掉,你侮辱我,我還給你面子
大家公平會,消基會,水果日報,數字週刊見
要告就告,還說甚麼法律追訴權嚇唬人
若范德會為幾千塊告消費者
呵呵~~~~我躺在地上給你採

要買車還是買的到啦.....奇模子好貴一點也買


假如版主所PO跟事實真的不符...
那切結書內容要求版主刪除文章也不為過...
業代很多"眉角"是不違法但有爭議!
假如是雙方都已同意的合約....就算是合約裡面的費用灌水又怎樣?
更何況很多高級車的買賣是根本不牽訂單的!
哪個作工程報價時只賺工資不賺建材?
哪間修車廠只賺你工資不賺你零件?
這件事到現在演變成雙方的說辭迥異...
大家先熄火好了...


一直看到某位大大猛提「保留法律追訴權」

念過一點法律的都懂,法律壓根沒有這種保留法律追訴權

不過粉多人拿這來嚇人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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