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爵小黑 wrote:那麼負責 你PO文...(恕刪) 我覺得PO上網是好事...對消費者而言 像我最近也要訂車這一點我就會特別去注意不懂 說嘴這一點有啥好處?其實大公司 告你不代表他多有把握因為以台灣這種消費糾紛 都以和解為收場就算告到底 台灣的賠償 根本是笑話一則你拿的時間去跟他賠償的金額相比根本不划算
當事人說要負"調車費用"不知要負多少現在狀況應該是鎔徳把這台車吃下來當事者突然間說不要了這部車就變成鎔德的庫存壓力鎔德會輕易解約?換成是我的公司,我也不解約既然當事者要付費用最好方法 就是買下來 馬上請業務賣給別人中間差額就由當事者補足還是當事者只想付幾萬塊就解決?要是我是車商 我也要跟當事者 打官司打到底!
天高地遠心闊 wrote:神一樣的人啊 你非當...(恕刪) 通話十分鐘那部份我們現在誰也不知道妳們當時說了什麼,妳當然可以說妳說的事實但沒有辦法證明是真的事實,妳前面文章也沒有交代過這些訊息的事情。另外我只知道我上班到現在,就算開完會或是電話有討論出什麼結論,事後一定會再發一封信作確認跟保證,這是雙方都可以做保障的何來心機。畢竟口說無憑~我目前為止買的車,每次跟業務對談我也是把紀錄記好,自己不會吃虧業務也不會吃虧對雙方不是都很好嗎?自己沒想到就來說對方心機口口聲聲又都是對方的錯。另外一個這麼大金額的事情妳可以很軟不想吵架我是不能理解啦~妳說妳願意負責,沒有要要回全部訂金請問妳要要回多少,竟然妳都要上網來講了是不是應該告訴大家,願意負責到底負多大的責,妳讓很多是讓多少?從現在這些文章我真的看不出來啊~請妳記得到時候再上來告訴大家調解的結果和法官的判決~不要到時候就不見了。
看了2次,覺得Markdavis大寫得真好,也許還有一些事實沒有呈現出來;但個人至少在這件事情上面,學習到一些.也希望由這件事情讓大家以後可以減少一些糾紛.(買車不是要開開心心的嗎?)Markdavis wrote:Markdavis Markdavis wrote:身為一位成年人,每個...(恕刪)
Jackhsu881973 wrote:好煩喔。。。。什麼...(恕刪) 哈哈,我也開始有這種感覺了,從一開始的廣告不實-標題說服務很爛,但我覺得業代的服務態度跟效率都不錯啊。到自導自演-常常一人分飾兩角(早被眼尖的網友看出來了)。甚至到語帶恐嚇的回應持質疑態度的網友。先不論兩方對錯,如此不實虛偽的鋪陳指責一直默不作聲,主動願意跟妳對簿公堂的弱女子。大家都是看在眼裡的。
幾乎一模一樣的合約與產品在三月時已經看過且簽約完成買賣表示對產品本身與合約內容非常了解等同這一份新合約審閱期可能超過兩個月外加不可退訂條款並非定型化契約的原始條文而是另訂的合意條約是針對要另外花錢向別家經銷商調車費用的保障,應不至於不合理業務小姐也沒用什麼特別的話術引誘簽約是自己跑到賣場直接簽約下訂產品本身也沒問題完全就是後悔想退訂法律該保障這樣的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