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大樓 wrote:銀行理專鼓吹我保6百萬保單.我也是當天簽名..三天後銀行寄給我保單還特別註明有7天審閱期..如不願意要在7天內致電取消....(恕刪) 蓋大大專業好文不推不是真男人因為銀行上面有監管但是賣車店勒.....
神一樣的人 wrote:版主既然都已經如此...(恕刪) 審閱期?合約拍出來看阿....看上面有沒有寫,另外還有一個跳過審閱期的簽名,我想上面已經簽名了,所以.....簽了就是簽了前年買車也有審閱期這東西,不過這是預定車才有的選項,如果直接簽和約了,就沒有這東西的樣子了
honhon28 wrote:雖然沒買過車,但我覺得應該是可以退訂的,頂多訂金被沒收建議去消保會申訴提起調解(恕刪) 他應該已經簽買賣合約了....不是預定合約....另外政府規定 高單價產品 都會有審閱期不過合約上也有另一個掠過審閱期的簽名欄 我想他也已經簽名了
蓋大樓 wrote:看到你的文我也是醉...(恕刪) 看你的文我更醉,你連頭像都不敢放?還是你要約出來看一下我是否開我頭像那台車!!如果是的話,你是否應該會你說的話表示一下?約都簽了!!還有審閱期!!?那你買房子的時候,你簽約簽下了,有審閱期嗎?那以後其他買賣簽約都不算數?反正有審閱期,那誰還要敢生意!!現在一堆民粹都被過度的合理化,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