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和業代當時簽的合約書:"不得為展示車"在此,我先正式且負責的指控:台灣汎德交了一台有問題,可能是展示車甚至是試乘車給我.並且以新車價格販售.昨天(12/18)打給客訴,反應為何沒連絡.客訴說保養廠主管沒跟我連絡嗎?沒!! 根本沒連絡!!今天(12/20)會再與客訴連絡....
12/16晚上發現...右後車門的縫隙,會不會給他太扯?車門比車身突出.12/17到濱江廠處理:技師竟然問我:有沒修過還是中古車?所以,台灣汎德這是你們技師問我的話,我雖然沒錄音,但是要是技師敢否認就否認吧!人在做,天在看.技師只能稍微調整到車門與車身齊,但是縫隙的問題,說要拆車門調看看,如果不行,要從車頭開始拆.....這就是台灣汎德?
Miles_P wrote:我沒有遇到這問題,交...(恕刪) 剛才早上和自稱是業代主管的黃先生(不知有沒記錯)通電話.明明跟他講的是TRIP的數值,他似乎一直在講TOTAL的數值 (因為原廠測試...)還說他對7的了解,透過電話都可以教我.還說現在新的車按下去都可以顯示油耗.... (意思是說我是不懂?)因為罵了他XXX,就說他有電話錄音...,害我還打去要客訴保全證據.嚇死我了..又講的意思是說除了重大暇疵,拋錨熄火.. 否則好像也不能對他們怎樣....問題是,假設我是告刑事詐欺呢?我買全新車,合約註明"不得為展示車",業代也保證不是.但是現在還是要指控台灣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