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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凱旋夜市停車場入口出車禍 請各位給個意見

他原本行駛在我右後方 怎麼會為了閃我而想超我車?

說來也好笑 對方說

他說他時速40 原本在我右後方距離我大概一公尺 他是為了閃他右前方駛出的車輛才繞到我的左方來

時速40可以在如此短的時間瞬間變換行進方向(我也還在行進中) 還可以與我並行 真的是佩服他.......


至於那個指揮交通的我是氣他事後事不關己的態度.......


這位大哥見解實在是很給力
何無友 wrote:
機車.....正常不...(恕刪)
逆向行駛的車輛要談什麼路權
就算是閃車造成逆向,還是逆向了

我會用這點去談肇事比例
可以像指揮的求償吧?!
小弟以前在加油站打工,好像有看過類似的條款

亂指揮害人碰撞,好像要賠償 ?

只是我不是很懂法律,不是很確定

只是我的認知裡好像是可以求償

何無友 wrote:
機車.....正常不...(恕刪)


剛去研究了一下街景地圖...版大應該是行駛在瑞田街雙向兩線道!

那麼機慢車沒有行駛在最外側也沒有錯,

若有錯還請版大指正!

小弟我也是針對方,可能會提出不利於版大的理由.

那位指揮的不幫看車就算了,還幫倒忙說沒看到車主有沒有打方向燈!

Payton18 wrote:
剛去研究了一下街景地...(恕刪)




我補一下圖片給你看好了

我的車頭跟車身都已經左轉進入對向車道了....我是車子的左方跟他擦撞...他這樣不算逆向????
大家要知道
當前方車輛突然右轉或左轉及大迴轉等等..
造成後方追撞車禍.
肇事責任是歸再前方轉彎車輛喔!
不管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依照法規,前方車輛轉彎前,需要注意後方有無來車
沒注意就轉彎~就是錯了

前方錯-沒有注意後方有無來車就轉彎
後方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這種情況,交通裁決所都是判定前方錯佔大部分原因
前方錯 7成
後方錯 3成

參考之
lucky830110 wrote:
大家要知道當前方車輛...(恕刪)



這位朋友說的不錯~~車子要轉向~本來就得注意四周車況,

所以假如真的認真要追究~~~樓主的過失較大~~所以你得負責機車的財損或是傷害。



至於~~停車場覽客~~~要求償,我想較難!!!

(只是BMW維修~真的是很貴啦)心痛
除了交警跟義交之外的人在指揮交通都可以不用理會
尤其是像那種大樓保全
為了讓大樓內的車輛進出猛然把我攔停下來的我一律不理會
除非車已經拿到路權了~要不然我都讓保全自己跳回去
風~~
有保險 應該不用出到啥錢~~
應該有找警察來量一下吧...如果沒有...保啥都沒用~

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千萬別說有保 有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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