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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甩尾失控翻車車禍 - M3報銷了....

既然大大這麼說了

那就依 佔用內線車道 開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三、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五、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就影片來看 實在看不出來有致堵塞超車道行車




BMW車主哩

不知道算不算超速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僅供參考

可能還需要其他大大門的補充嚕
當天我在國道有看到該車的後續救援,警察、拖車都到了,副座門脫落,副座的人看起來還有活動,所以應該是活著,輪胎立在路肩、零件散滿地等待清除。

a3699188 wrote:
是不是這台阿.......(恕刪)


沒有順便蹲下去看看......好想知道他輪胎是用哪條喔.....
門有被衝擊打開?這不正常吧!
bowbow88 wrote:
既然大大這麼說了那就...(恕刪)
請問彈射椅為何沒有作用???
這應該是M3的標準配備吧
如果開全時四輪驅動的會不會好一點.SUBARU
makeit wrote:
後驅車若這時補點油門...(恕刪)


要踩油門...讓輪胎增加對地的磨擦力...可以改正..

踩煞車會更慘...
又是一個以為進口高級車就是萬能就能上天下海的無知蠢蛋.....翻的好,當水阻力大於車體重量時...你在開的就已經是船而不是車....當你的車輪在水面上而不是路面上時...你認為車輛會聽你的使喚嗎???這車真的翻的太專業了,小弟不僅想給一個讚...Good

這跟有沒有人在內側車道無關...這跟喜不喜歡挑戰大自然定律有關,老天不會讓你贏的啦
各位精彩的回文真是厲害!

我只能說車主真得只是運氣不好!!!


AS99999 wrote:
要炮就要炮 明明一堆車 內線就有龜車 時速約90-100那種

...(恕刪)


因為在這邊.你只要檔到他們心目中的神車你就是錯...
即使你時速當時120超速了.只要檔到他們心目中的神車.你就是錯.千錯萬錯就是檔到了神車~
如果今天翻車的是牛頭牌.這些人又改口說三好加一好.翻車也剛好....
這就是01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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